哪些情况下盗窃案件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被宣告判决?
在法律规定层面,并未明确规定对涉及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后便无法进行宣判;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享有无罪待遇。实际上,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因素繁多,例如犯罪嫌疑人体质欠佳或已怀有身孕,采取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其在监禁环境下可能面临的健康风险;
此外,犯罪嫌疑人也可能因为其罪行较轻而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微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离开本地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可以离开其所在城市外出,但必须事先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许可方可实施。
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方或被告未能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而擅自离境,此时,已交付的保证金会面临部分或额度全额被没收的风险。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这是相关机关对于犯罪嫌疑者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非拘禁行政措施。
对于应予逮捕的犯罪人,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疾病症状,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产妇情况,亦或是罪行相对轻微的罪犯,皆可应用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盗窃取保候审属于什么情况
因盗窃行为而被实施了取保候审举措,系一项权威性的刑事法律制度安排。此举意味着,被惩处的被告人无需直接被禁锢在繁忙的看守所内,反而能够在特定条件保证下适度享有人身自由,等待接下来的更为详尽的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得以获准取保候审,可能源于如下几个方面的考量因素:首先,其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可能面临的处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其次,也可能因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例如,初次触犯法律者、偶然犯罪者,以及盗窃金额较小且有悔过之意,积极退还赃物等情况。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已经尘埃落定,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进行深入的调查工作,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接到传唤时要立即出庭等。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资格,重新被关押。
法律规定,对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影响后续宣判。取保候审非无罪待遇,可能因嫌疑人健康原因如体弱、怀孕,或罪行较轻如管制、拘役等而采取,以规避健康风险或适应轻微刑罚。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仍需配合调查,等待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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