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虚刑怎么判的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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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交通肇事罪这个事,要判缓刑可不仅仅看事情到底咋样这么简单,还要看很多别的东西,比如说事故严重到啥程度了,肇事的这哥们儿自己犯的错是大还是小,还有他后来是不是乖巧听话等等这些都要看进去。一般来说,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比如说这哥们儿主动去自首,然后还积极地赔钱给受害人,让人家原谅他之类的,那就有可能会判个缓刑。不过具体怎么判,还是得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交通肇事罪虚刑怎么判的

一、交通肇事罪虚刑怎么判的

交通肇事罪虚假刑罚如何判决

对于涉及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而言,并不必然导致被告人被处以实际的刑罚。若被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法院则有可能裁决适用缓刑。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下,对那些被判处在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程度的罪犯来说,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便可被宣告缓刑:

首先,其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他们具有悔过自新的真诚表现;

第三,经过评估他们不会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明显的恶劣影响。特别地,当这些罪犯中包括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正在孕期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时,只要他们同样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就应该被宣告缓刑。

具体来说,这四个条件分别为: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在宣告缓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限制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或场所,以及限制其与某些特定的人员进行接触。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宣告缓刑的犯罪者被判处了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得到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关于交通事故中疏忽导致人员死亡的法律规定如下:

行为人在进行交通运输活动时未遵守相关的管理规程并因此引发了重大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严重危及公共财物安全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羁押

倘若该交通肇事者还存在着逃避责任或其他极端恶劣的行为,应对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经过抢救之后,当事人已无生命迹象,交通肇事者因为自身不负责任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亡者家属应当进行的补偿包括:

1.丧葬费用,其具体金额根据当地劳工月均工资水平以及丧葬所需的六个月的总费用来确定;

2.被抚养人生活费用,需要根据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参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指标来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二十年为基础计算。

但是,对超过六十岁的被害人和超过七十五岁的被害人家属来说,他们的这笔赔偿金应该相应调整,比如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的赔偿时间,而工作到七十五岁才退休的当事人,其赔偿金仅需按五年来计算。

赔偿权利人在提交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常居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比受诉法院所在地高出很多的话,那么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就可以依法按照其实际生活地区的相应标准来计算。

对于现实中确实无力支付这部分赔偿费用的人群,赔偿义务人可以提出以固定期限分期付款的方式偿付赔偿款,并且法院也可能会考虑采纳使用这样的支付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湖南宜章判多久

交通肇事罪相应的量刑期限主要由多个方面决定。总体而言,凡是行为人由于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从而造成重大事故,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丧失生命,或者是使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都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然而,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更加恶劣的情形,那么其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即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行为人由于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在湖南省宜章县,对具体的判刑期限同样需要结合各类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伤亡情况、实实在在的损害后果、肇事者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积极进行赔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如果肇事者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同时得到对方的谅解,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相反地,如果行为人存在逃逸销毁证据等恶劣行为,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涉及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若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裁定缓刑。缓刑适用于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需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特殊人群如未成年、孕妇、七十五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也应缓刑。缓刑期间可限制活动,但附加刑仍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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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判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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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有个同学,之前是在一家单位工作,现在是开车撞人了,目前是有一些问题不知道,其中交通肇事顶包虚假证言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其
一、“顶包”者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顶包”者伪造了虚假证据或者向警方出具了虚假证言,企图使自己的朋友蒙混过关,显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那么将可能被拘留或者罚款。

二、“顶包”者可能会判刑。
《刑法》第313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匿场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果自己的朋友交通肇事犯了罪,自己傻乎乎冒名顶替,那么很可能你朋友难逃法网,而“顶包”者也会捞到包庇罪,被定罪判刑,最高刑可能处到10年有期徒刑。何去何从,“顶包”者三思而行。朋友未得救,将自己给送进了牢房,实在是害人也害己,以上就是对交通肇事顶包虚假证言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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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虚报出资,虚报出资怎么处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客观方面,这种差别表现有三: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在客观方面并不一定存在虚假出资行为,而虚假出资罪则必定存在虚假出资行为。

二,在是否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方面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人必定要实施欺骗公司登记机关的行为虚假出资罪中的行为人由于虚假出资不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因而不会去欺骗公司登记机关,而只是欺骗其他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债权人,比如将虚假的验资证明交给其他股东,谎称已足额出资。两罪在客观方面的这种差别,使得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记管理制度,虚假出资罪侵犯的却是其他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

三,在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可以表现为出资不足额。虚假出资罪在客观方面则不包括这种虚假出资行为。
(2)两罪的犯罪主体有所不同。虚假出资罪的主体是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当然,实践中,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可能同时又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但并非所有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同时又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与虚假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提讼,欺骗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1.民间借贷案件; 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执行拍卖程序; 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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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判刑标准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肇事罪判刑标准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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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叫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与虚假诉讼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提讼,欺骗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1.民间借贷案件; 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执行拍卖程序; 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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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虚报公司资金,虚假出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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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客观方面,这种差别表现有三: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在客观方面并不一定存在虚假出资行为,而虚假出资罪则必定存在虚假出资行为。

二,在是否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方面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人必定要实施欺骗公司登记机关的行为虚假出资罪中的行为人由于虚假出资不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因而不会去欺骗公司登记机关,而只是欺骗其他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债权人,比如将虚假的验资证明交给其他股东,谎称已足额出资。两罪在客观方面的这种差别,使得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记管理制度,虚假出资罪侵犯的却是其他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

三,在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可以表现为出资不足额。虚假出资罪在客观方面则不包括这种虚假出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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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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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诉讼罪,虚假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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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虚假起诉罪如何认定,虚假起诉罪如何认定,虚假起诉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虚假诉讼罪与其他罪行的区别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之处在于: (1)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如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两者都体现为一定的虚假性,但本罪较为单 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可以表现多种多样; (3)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诈骗罪则无此要求; (4)主观上,本罪并未限定主观目的,可以是为了各种目的,范围较广,而诈骗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之处在于: (1)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上,本罪表现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3)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侵占罪则无此要求; (4)主观上、本罪的主观目的范围较为广泛,没有具体的限定,侵占罪的主观目的则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韧; (5)在性质上,本罪为公诉案件,侵占罪为自诉案件。 3、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刑法第305条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与虚假民事诉讼罪主要区别即在于所发生的场合不同,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司法活动,虚假民事诉讼罪则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司法活动。 4、本罪与妨害作证罪的界限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作证罪与虚假民事诉讼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上,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包括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等,而虚假民事诉讼罪仅侵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妨害作证罪实施的是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虚假民事诉讼罪实施的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上,两者均为一般主体,亦都可由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但是妨害作证罪可以由司法工作人员单独实施,虚假民事诉讼罪则不可,需和他人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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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肇事逃逸判几年?
交通肇事肇事逃逸的刑期长短需要根据交通肇事的行为造成的严重损害后果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肇事后逃逸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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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叫虚拟持股,虚拟持股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由于这些方式实质上不涉及公司股票的所有权授予,只是奖金的延期支付,长期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虚拟持股是合法的。
优点
虚拟股票激励模式的优点在于:
(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虚拟股票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虚拟股票的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同时,虚拟股票激励模式还可以避免因股票市场不可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下跌对虚拟股票持有人收益的影响。
(3)虚拟股票激励模式 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因为获得分红收益的前提是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并且收益是在未来实现的。
缺点
虚拟股票激励模式的缺点是:激励对象可能因考虑分红,减少甚至于不实行企业资本公积金的积累,而过分地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另外,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分红意愿强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比较大。因此,虚拟股票激励模式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特殊性
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有一些类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如激励对象和公司在计划施行前签订合约,约定给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兑现时间表、兑现条件等。
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差别在于:
(1)相对于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并不是实质上认购了公司的股票,它实际上是获取企业的未来分红的凭证或权利。
(2)在虚拟股票的激励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条件下,企业不用支付现金,但个人在行权时则要通过支付现金获得股票。
(3)报酬风险不同。只要企业在正常盈利条件下,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只有在行权之时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持有人才能获得股 票市价和行权价的价差带来的收益。
公司虚假收款收据,虚报注册资金
[律师回复] 1999年胡启明向我借40万,向我提供了太乙公司帐号,我将40万划入了太乙公司后胡向我开了借条.胡到期未还款.我于去年将胡和太乙公司到锦江区人民,判决胡还款.如胡不能还,由太乙公司赔偿.现申请强制执行已9个月.胡未还款.准备执行太乙公司.经查太乙公司注册资金160万元,但并未进行过任何公开的经营活动,帐户上曾有大笔资金流动都已被取走。160万注册资金中有120万是太乙公司向华星房屋开发公司买的一处营业房,有交款收据和华星房屋开发公司开的产权正在办理的证明,但并没有房子。华星房屋开发公司出具的是虚假证明和虚假收款收据(太乙公司法人刘存华为华星房屋开发公司会计),以使太乙公司虚报注册资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要求华星房屋开发公司赔偿。答复:您的要求实际涉及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因此,人民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将被执行人由太乙公司变更为华星公司或者追加华星公司,关键看华星公司是否是太乙公司开办单位。如果华星公司是太乙公司的开办单位,并且开办单位在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执行主体为华星公司。否则,不能变更或追加执行主体。太乙公司要求华星公司赔偿只能另按法定的途径解决。(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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