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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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金额标准界定,我们应当明确以下几个重要概念:首先是“数额较大”的定义,其具体描述为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使得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受到侵害的数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以上,而如若涉及到单位犯罪的话,则必须要达到单位所骗取的各项公有或私有财产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才可判作“数额较大”。
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的认定方法

关于合同诈骗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的金额认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所谓的“数额较大”是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骗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或者,行为人为单位,其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获取的公私财产总额理应在人民币100000元及以上。同样地,“数额巨大”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骗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上,或者,行为人为单位,其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获取的公私财产总额理应在人民币500000元及以上。

最后,“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骗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人民币300000元及以上,或者,行为人为单位,其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获取的公私财产总额理应在人民币2000000元及以上。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定义,诈骗罪乃是以谋求不当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之公有或私有财务的犯罪行动。

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图谋不当占有为目的,在签署及执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采取伪造事实或隐藏真实情况等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该数额须达到较大标准的犯罪行为

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有所不同。

诈骗罪所针对的仅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身;

而对于合同诈骗罪,除了财产的所有权受到威胁外,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对正常的经济秩序构成严重破坏。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诈骗罪是以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行为作为手段,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然而合同诈骗罪的定罪则要求行为人必须在签署和执行合同时,通过伪造事实或隐藏真实情况等欺诈行为,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受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属于公安机关主管受理之列。该罪行指行为人因出于非法占有的动机,在签署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一旦接到有关此类事件的举报,公安机关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如果经过初步审查,发现存在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且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权范围内,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立案进行深入侦查。在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进行判定时,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以及涉案金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等等。因此,如果您怀疑自己遭受了合同诈骗,请务必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提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资金往来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于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合同诈骗犯罪案件中,金额认定如下:骗取公私财产1万元及以上、单位10万元及以上为数额较大;5万元及以上、单位50万元及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及以上、单位200万元及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标准有助于对犯罪行为进行量刑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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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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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解释》的有关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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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典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主观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主观希望骗取的数额。 第二种意见是所得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财物的数额。 第三种意见是侵害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不一定是犯罪所得数额,而是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的他人实际损失价值数额。 第四种意见是交付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由于受骗而实际交付的财物的数额。 第五种意见是双重标准说,认为在诈骗罪既遂的情况下,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实际交付的财物数额;在诈骗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下,诈骗数额是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骗取的财物数额。 第六种是折中说,认为诈骗犯罪未遂时,一般应以行为人犯罪指向的数额(其犯罪意图诈骗的数额)认定为诈骗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时,一般应以诈骗犯罪所得数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如果被害人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高于诈骗犯罪行为人所得,而这一差额又可归因于犯罪行为人一方的行为,则诈骗犯罪数额应以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来认定。 我们认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侵犯财产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也应当根据公私财产被犯罪行为侵犯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而不能仅仅看行为人实际获利数额。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种保护不仅包括保护公私财产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还应当包括保护公私财产的完整性和经济价值性,防止公私财物的整体性及经济价值性受到不正当的侵害。如果将犯罪行为人的实际获利数额作为认定诈骗犯罪数额的标准,其侧重点显然在于打击非法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侧重于对公私财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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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典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主观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主观希望骗取的数额。 第二种意见是所得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财物的数额。 第三种意见是侵害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不一定是犯罪所得数额,而是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的他人实际损失价值数额。 第四种意见是交付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由于受骗而实际交付的财物的数额。 第五种意见是双重标准说,认为在诈骗罪既遂的情况下,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实际交付的财物数额;在诈骗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下,诈骗数额是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骗取的财物数额。 第六种是折中说,认为诈骗犯罪未遂时,一般应以行为人犯罪指向的数额(其犯罪意图诈骗的数额)认定为诈骗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时,一般应以诈骗犯罪所得数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如果被害人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高于诈骗犯罪行为人所得,而这一差额又可归因于犯罪行为人一方的行为,则诈骗犯罪数额应以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来认定。 我们认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侵犯财产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也应当根据公私财产被犯罪行为侵犯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而不能仅仅看行为人实际获利数额。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种保护不仅包括保护公私财产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还应当包括保护公私财产的完整性和经济价值性,防止公私财物的整体性及经济价值性受到不正当的侵害。如果将犯罪行为人的实际获利数额作为认定诈骗犯罪数额的标准,其侧重点显然在于打击非法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侧重于对公私财物的保护。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虚假出资罪缓刑考验期虐待罪主犯贩卖毒品罪挪用公款罪盗窃罪交通肇事逃逸很多涉及财产方面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一般都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就集资诈骗罪来看,确定其犯罪数额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数额较大”。行为人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并且得到投资者的集资款,数额较大,则构成犯罪既遂。行为人未得到集资款,或者数额未达到较大,凡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系犯罪未遂;凡是由行为人自动中止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系犯罪中止。
1、行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预计诈骗的财物数额,即诈骗犯罪所指向的公私财物数额。行骗数额不一定就是最终认定诈骗的数额。
2、受骗损失数额,是指被害人因诈骗分子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一般宜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可能增长的潜在价值,尚需要通过其他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不易计算,因而不宜认定,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被害人的直接损失是比较容易确定计算的,应予以全部认定。
3、实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准,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立法并无明确规定。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参照1996年《解释》的有关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1、根据我国刑法第192条规定,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按犯罪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规定了三个量刑档次: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标准,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严重情节”,是指由于集资诈骗给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给当地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
(3)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集资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由于集资诈骗给一地、数地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造成直接影响。
2、根据我国刑法第199条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根据我国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虽然集资诈骗犯罪很严重、很恶劣,但是我国也取消了此罪的死刑处罚,现如今对此罪最高的处罚为无期徒刑,并且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当然只有对集资诈骗罪的数额作出充分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做到刑法中规定的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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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犯罪数额如何确定的?
一般诈骗数额三千到一万的就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从而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诈骗数额三万到十万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的,从而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遇到诈骗罪犯罪数额如何确定的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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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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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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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和数量是怎么确定的?
[律师回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 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 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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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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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诈骗罪数额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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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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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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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要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如何确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罚金数额
[律师回复]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应充分考虑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犯罪数额、损害后果、退赃退赔及相关情节,以及被告人的罚金执行能力,确定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1.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拘役的,一般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信用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至30万元罚金;判处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金。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第四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应充分考虑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犯罪数额、损害后果、退赃退赔及相关情节,以及被告人的罚金执行能力,确定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1.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拘役的,一般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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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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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应该如何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诈骗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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