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中的职务侵占罪是否必须达到法定条件才能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范畴,不包含在自诉案件范围内。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第一类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二类为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被告人的侵权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予追究的案件;
第三类为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私企职务侵占的客观条件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私营企业实施职务侵占行为需满足以下几个客观构成要件:
首先,行为人须实际履行了利用其职权范围内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侵占本单位财物,并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之上;
其次,该犯罪行为所损害的具体客体乃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
再度,行为人的主体资格应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直接故意,并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不良意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私企职务侵占谅解后怎么判
关于私人企业的职务侵占罪案,当事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可以作为减轻其定罪量刑的酌定情节之一。然而,量刑判决必须贯穿多个要素,包括所涉及的犯罪金额、作案手段及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进行全方位考量。例如,当侵占财物达到相对较大的数额,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罚款作为附加刑罚。倘若涉及的侵占财产数额达到了极其庞大的程度,那么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同样会伴随罚款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取得受害者的谅解,法院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通常会给予适当的减刑。不过,实际的犯罪者应得刑期以及罚金金额仍然依据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此外,犯罪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立功表现或者是否积极退回所获赃款等等也是量刑裁决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尽管获得谅解具有正面的推动力,但是它并不足以自动导引出较轻的定罪和量刑,毕竟最终的审判权力仍然掌握在法院手中。
私营企业中的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须达到法定条件才能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自诉案件限于特定范围,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追究但被害人有充分证据的案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职务侵占罪不符合自诉条件,必须依法提起公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