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刑事立案准则而言,其主要依据在于犯罪嫌疑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数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两千元的标准。
至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犯罪分子利用恐吓、威胁及恫吓等手段,而这些手段可以通过录音、影像、文字等形式加以记录和呈现,从而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二千元至五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是什么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于犯罪行为所判处的法定最高刑期若在十年以上但不满二十年的情况,须待之十五年之后方可停止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敲诈勒索罪的最高法定刑期同样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该种违法行为的追溯时效即设定为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几万
关于敲诈勒索未遂之罪行的量刑,其判决结果将依据诸多复杂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未遂犯的处理方式往往参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而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是以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以上作为起点。
若涉及到未遂情况,量刑时将会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质、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即便未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若存在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情形,同样可以被认定为犯罪。
至于具体的判罚金额并无固定标准,需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由主审法官综观全案的证据材料以及各种情节因素进行衡量。
总的来说,法律裁决必然会遵循公平公正以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录音、影像、文字等记录犯罪分子使用恐吓、威胁手段的材料。根据我国法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标准也是立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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