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与否
交通肇事罪成立所需具备的要素如下所述:
首先,行为人需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方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本罪侵犯的法益为交通运输的公共安全;
再次,本罪的主观心态系过失;
最后,在行为表现方面,行为人须造成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等不可挽回的后果,方可构成本罪。若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刑责。就目前我国法律体系来看,大致量刑标准如下:如属轻微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者在交通运输后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则将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不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行驶过程中构成严重交通事故的被告者,如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之际,将不适宜判处其缓刑:首先,肇事之后逃逸的行为,或者由于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等极端事件的;其次,多次逾越交通规则并曾遭受行政制裁甚至于以前曾以交通肇事罪名而遭受刑事判决的;最后,当被告者具备赔偿能力却拒绝履行足额赔偿责任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走程序是怎样的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犯罪的处理流程方面,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开展:首先由公安部门对此类刑事事例立案展开侦查工作,全面收集各类与案情相关的证据材料,这其中包括详尽的事故现场勘验、细致入微的证人询问等重要环节。一旦获取的证据资料充足且有力,该事例便将被移交至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会派遣相关人员对事例的各项要素进行深入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一旦法院接受了检察院的公诉请求,那么事例就会被正式纳入审判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将会经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多个关键环节,同时还需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证据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在此期间,嫌疑犯有权利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如果嫌疑犯能够积极主动地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且得到对方的谅解,这无疑会对量刑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有利影响。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每个事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各不相同,因此具体的处理流程也可能会存在差异。
交通肇事罪需年满16岁、具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主观过失。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等后果。构成此罪应负刑责。量刑标准:轻微情况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逃逸或恶劣情节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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