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开庭前要调解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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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盗窃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涉及的民事赔偿部分展开调解工作。倘若能够与原告方或者说受害者达成满意的和解协议,同时也获得了对方的宽恕与谅解,那么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很有可能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理。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前,尽早地与对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展开和解事宜。
盗窃罪开庭前要调解吗

一、盗窃罪开庭前要调解吗

盗窃罪在审判庭开庭前是否需要进行调解

对于盗窃案件而言,在正式开庭之前,倘若您有需要,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商议对该案中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若能在此环节与受害人,即原告方达成协议并且获得其谅解,那么法院在量刑上或许会予以适度减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开庭前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盗窃罪家属该做哪些

若犯罪嫌疑人已遭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家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寻求执业律师的当面指导与协助,由律师携带相应的委托手续并进行辩护性的会面活动。

作为具备专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技能的律师工作者,他们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加深入且精准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诉讼流程及相关法律程序等方面提供战略性建议选择、向司法机构申请对嫌疑人所遭受的强制措施予以变更等等。

同时,律师也有能力代表犯罪嫌疑人,就其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发表专业性的法律建议及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三、盗窃罪开庭请律师有效吗

在发生了盗窃罪的情况之下,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且切实可行的选择。在刑事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拥有深谙个案详情、全面剖析事例本质以及为被告方提供专业法律建议与策略的能力。此外,律师还具备进行详尽的调查取证工作的能力,以此来捍卫被告方的合法权益。更为关键的是,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方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这其中涵盖了对证据的严格审查、提出合理的辩护观点等等环节。总而言之,律师的深度介入,不仅有助于确保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能提升事例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被告方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

盗窃罪开庭前,可向法院申请调解民事赔偿部分。若能与原告达成协议并获谅解,法院在量刑时或酌情减轻。故建议在开庭前,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争取和解可能,以减轻法律后果。此举有助于促进双方和解,缓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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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开庭之前赔偿吗
在盗窃案审理前,被告有权向受害人提出赔偿。赔偿不仅有助于修复双方关系,减轻被告法律责任,还可能在判决时获得从轻处罚。这显示了被告对犯罪后果的认识和责任感的体现,同时也对受害者的损失给予了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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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调查要调查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证据标准的研究是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犯罪与刑罚的实体规定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一般规定,确立认定盗窃罪犯罪构成及法定量刑事实所具备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盗窃罪的证据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到达盗窃现场的毛发、指纹、脚印以及其他遗留痕迹的技术鉴定结论;证明赃物价值的鉴定结论;证明收缴赃款、赃物、犯罪工具等物证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特定手段进入现场及从特定位置窃取特定物品的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以及现场勘查笔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的视听资料。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行为人销赃时所派生出的有关证据如买赃人陈述,典当行收据,盗窃信用卡后的提款记录,盗窃文物后出卖、出境的证据;盗窃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的失窃证明等;未遂和中止的结果证据。盗窃未遂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要有证明犯罪对象是巨额现金、国家珍贵文物或贵重物品的证据,同时要有证明行为人确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财物损失的证据。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对于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案件,还应当包括公私财产损失证据、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证据;量刑情节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当然,这些盗窃罪证据标准及证据要素,并不要求每一个案件都全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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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应该调查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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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开庭审理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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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开庭前多久判决
针对刑事诉讼审理期限问题,法律未作明文规定盗窃罪在开庭审判之前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得到最终裁决。法院需要根据各类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审查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公正合理地进行及时处理和审理。一般来说,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起诉受理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而针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则通常要求在起诉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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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盗窃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亲属或者抚养、赡养、扶助关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经常采用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 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 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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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盗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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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饭店内盗窃了,从中参与盗窃一万块现金了,已经得手了,现在被刑事拘留了,很快要开庭审理了,目前还没有开庭,那么刑事盗窃什么时候开庭呢?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所以从开庭审理到出判决书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刑事案件的具体期限,只要是这个期限内,就是没问题的。
刑事案件的程序中,办案机关会告知被告有聘请辩护人的权利。刑事案件被告人若已成年,无须通知家属。开庭时家属不到庭并不影响开庭,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即可判决。如果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话,是必须要通知其家属的,但其家属是否到庭是他们的权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财物7000元,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在量刑时,将结合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盗窃案件法庭开庭后什么时候做终审判决
1、涉嫌盗窃罪属于刑事案件。
2、公诉人提起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一审10天后,当事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法院不重审。为终审判决。
3、如果具有2中的情况会会引发二审,二审终审。
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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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要调查哪些东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要调查哪些东西
盗窃罪证据标准的研究是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犯罪与刑罚的实体规定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一般规定,确立认定盗窃罪犯罪构成及法定量刑事实所具备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盗窃罪的证据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到达盗窃现场的毛发、指纹、脚印以及其他遗留痕迹的技术鉴定结论;证明赃物价值的鉴定结论;证明收缴赃款、赃物、犯罪工具等物证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特定手段进入现场及从特定位置窃取特定物品的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以及现场勘查笔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的视听资料。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行为人销赃时所派生出的有关证据如买赃人陈述,典当行收据,盗窃信用卡后的提款记录,盗窃文物后出卖、出境的证据;盗窃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的失窃证明等;未遂和中止的结果证据。盗窃未遂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要有证明犯罪对象是巨额现金、国家珍贵文物或贵重物品的证据,同时要有证明行为人确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财物损失的证据。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对于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案件,还应当包括公私财产损失证据、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证据;量刑情节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当然,这些盗窃罪证据标准及证据要素,并不要求每一个案件都全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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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开庭前要拘留吗
对于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否会在庭审前被拘留,取决于案情和刑诉法规。若警方认为被告人可能潜逃、妨碍司法或继续犯罪,可申请拘留。但并非所有此类案件都会导致被告人被预先拘留,是否拘留还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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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哥哥为了改善家庭条件 ,就参与盗窃三十万,全部都给用上了,现在已经被查了,还要判刑的,盗窃二十八万判几年?
[律师回复]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成立条件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⑴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⑵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⑶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⑷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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