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定的
关于集资诈骗罪立案的相关标准如下:
第一,若个人犯此罪行,涉及的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第二,若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触碰了这条红线,则涉案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方能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具体而言,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违反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害公共和私人财产权益,且涉案金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集资诈骗罪怎么定罪
针对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是在犯罪涉及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视情况而定)及相应的罚款金,其分别为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其次,若犯罪涉及的金额较为庞大且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款金,其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
最后,对于那些犯罪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并且还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而言,他们可能会面对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以及罚款金,罚款金额同样也在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此外还须承担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集资诈骗罪四川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四川省,集资诈骗罪的立案准则通常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事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若行为人主观上心怀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欺诈手段非法进行集资活动,其个人集资诈骗金额达到了人民币十万元以上,或单位集资诈骗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便应当启动立案程序予以追究其责任。在集资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中,“非法占有目的”这一要素通常伴随着行为人对所募集资金的滥用、携款潜逃、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逃避返还资金等行为方式的出现。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具体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判定,将会全面考虑各类因素以及相关证据,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个人涉案金额需达十万元以上,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则需五十万元以上。此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金融法规,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且金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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