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批准逮捕并被予以取保候审之后,大约三个月左右,检方将会启动对被告人的起诉程序。在取保候审阶段,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影响或中断。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定为两个月,待侦查工作结束之后便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则需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其决定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十五天。若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证属实,且证据确凿、充分,依照法律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便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一般多久解除
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明确要求,嫌疑人或被告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可维持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民事责任方的调查、揭露与诉讼程序将持续进行,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因取保候审阶段的延长而受到影响。
鉴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对于经查证无误,确实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已达取保候审期限限制的当事人,应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满一年没处理怎么办
原则上,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当这一期限届满,并且尚未对此作出相应处理的时候,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有权利向执行机关申请终止取保候审。通常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着相关事例仍然处于侦查阶段但是所收集到的证据并不足以定罪,或者是事例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但是审查起诉工作尚未完成等多种可能性。在这个时候,您作为当事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给予明确的解释和答复。如果办案机关既没有对此做出处理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请求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监督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请放心,法律会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您无需过度忧虑,只需积极地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可。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检察院通常在三个月内启动起诉程序。案件侦查、起诉、审理不受影响。公安机关侦查两个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复杂案件可延长至十五日。检察院确认犯罪事实属实、证据充分后,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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