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限多久开始
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时长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
1、常规的刑事拘留期通常为14日,自嫌疑人被送至看守所以降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由检察院核准的期间则为7日,这部分时间同样包括在14日内。若经核准决定实施逮捕,否则将嫌疑人予以释放或是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
2、此外,当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时,拘留期限可达37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核准,如果核准通过,将执行逮捕。相反,如果未获核准,则将嫌疑人释放或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关于拘留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嫌疑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犯下罪行的;
3、在嫌疑人身边或者住所中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期间还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判决刑罚,这要取决于是否被确认存在刑事责任。
若不满足法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况。
详细解释如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人员的24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讯,如经核实不应拘留者,必须立即释放;
其次,若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马上释放嫌疑人;
第三,如刑事拘留案件经仔细调查取证,罪犯所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人民检察院已经确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刑事追责。
另外,如果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中被证明无罪,那么将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但是,一旦被告人在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度侦查后,加上犯罪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检察院就会提出必要的审查逮捕要求,接着进入到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才会从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存在犯罪事实,会因此留下案底记录。
最后,若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最终发现涉案人根本没有任何确凿的犯罪证据可以证实他有罪,那么他们应该释放当事人,同样也不可能留下案底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后多久办理延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之后如需延长处理期限,通常情况下应在拘留期满三日后将事例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然而,在特殊情形中,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事例的审查批准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对该事例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上述所述的时间规定均为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日,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起算。如需延长拘留,最长可达37日。拘留条件包括预备或实施犯罪、被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自杀、逃跑等情形。期间,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核准,未获核准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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