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要继续吗
取保候审流程是否需要持续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束以后,该项权利无法得到持续的行使,而必须解除已设定的取保候审或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约束措施。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时,最长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间已经达到法定时限,应及时解除原先设定的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保释金是不是退
按照法规,在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未违反相关条款,其保释保证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
然而,该犯罪嫌疑人必须恪守以下的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严禁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域;
第二,若住址、任职单位或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应在知晓后的24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庭;
第五,不能销毁、篡改证据资料、串通供词。
此外,被取保候审者也需严格遵守以下任意一项或数项限制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细节:
第一,禁止进入特殊场所;
第二,禁止与特定对象会面沟通交流;
第三,禁止进行特定行为举止;
第四,将护照这类出境证件以及驾驶执照等交由执行机构代为保管。
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具体履行上述规定中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能消除吗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进行暂时性限制自由并等待审判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此项措施是可以予以解除的。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人在取保期限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得事例的调查、审查起诉与审判等各项工作得以顺畅推进,并最终得出明确的审理结果(包括不予起诉、宣告无罪或服刑期满等),那么该项取保候审将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解除。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如擅自离开居住地点所在的市、县级行政区域以内,又或是妨碍证人作证等情形发生时,则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措施遭到撤销,进而替换为更具强制性的其他封闭形式的羁押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非长久不变的,其能否被解除以及何时解除,均需依据事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来综合判断。
取保候审流程不需持续执行。期满后需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若不应追责或期满,应及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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