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能否判决刑罚
解救候审并非与判刑画上等号。解救候审乃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不构成罪名,更不能被解读为必定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至于究竟是否会被判定有罪、以及若被判定有罪将会面临怎样的刑法惩处,这还需要等待司法机构在深入调查和严肃审理之后作出最终决断。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开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或者干扰案件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还会收监吗
依照我国现行律法规定,对于被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后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员,其最终能否收监则应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若其间有违规行为发生,那么必将面临着再度收监之刑罚。
针对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的各类违法规矩,有关部门有权责令他们具结悔过,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履行质押义务;
亦或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追踪监控;
更为严重者将被提交捕拘批准,面临正式逮捕。
对于那些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触犯有关规定、必须加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可能先行面临拘留及其刑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了开庭还要去吗
取得保释候审并非意味着该事例已告终结。在此阶段内,被取保候审之人依然须恪守各项相关之规定,且务必依照法律之具体要求准时出席法庭审判。审判乃是该事例关键性的环节之一,因此,被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亲身参加庭审过程。倘若未能亲自赴庭,将有可能被视为违反了保释候审之规范制度,进而导致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甚至还可能被司法机关对其实施更为严厉的强制手段,如再度将其拘禁或逮捕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获准保释候审之后,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全力以赴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庭审活动。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是被取保候审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举措。
取保候审并非等同判刑。它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不构成罪名,也不预示刑事责任。有罪与否及刑罚程度需司法机构经调查和审理后决定。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不逃避侦查或干扰案件,随时接受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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