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否可以探视?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得进行探视活动,仅有辩护律师能够在拘留期间会见并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通讯联络。律师会见权即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信用卡无法归还要怎样处理
倘若您成为刑事拘留无辜的受害者,面对信用卡欠款却无法及时偿还,那么银行势必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流程将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如果银行选择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应在收到诉讼材料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做出是否开始审理此案的决定;
其次,如果您个人所拖欠的款项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十万元,且在银行经过前后两次催缴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予偿还的话,便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当这笔罚单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之后,通常需要大约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有检察院向法无忌惮提起公诉。
最后,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条款以了解更为详细的内容。《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被刑事拘留后物品归还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只要是与事例无关的物品都应当尽快地予以返还;然而,对于那些与事例密切相关的物品,它们将极有可能被当做是重要证据扣留下来,等待事例处理结束之后再做是否归还的决策。诸如,犯罪工具等物品,毫无疑问是无法归还给当事人的。至于那些属于个人所有并且与事例没有任何牵连的财产,例如身份证件、手机以及钱包等,虽常在案情查实清楚之后得以归还,却也必须经历严谨的审查及登记手续。倘若您觉得自己的某些物品被误判为与事例有关从而被扣押,或者已经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获得退还,那么请您拥有合法权益,您完全可以向负责调查此案的机构去提起申诉或是申请。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得进行探视活动,仅有辩护律师能够在拘留期间会见并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通讯联络。律师会见权即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的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