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是否还会受到起诉?
在取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当事人亦存在被提起诉讼的可能性,然而,若经过进一步侦查和调查,明确该当事人并未涉及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则其将无需被提出诉讼请求。需注意,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强制措施,与其是否将被提起诉讼无本质关联。简而言之,只要相关要求得到满足,即符合起诉资格,应依法对其提起诉讼。在此期间,如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被查证属实,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便应依法作出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制度,其适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首先,对已经立案侦查并符合相应情节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几种情况:
(1)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被处以独立使用的附加刑;
(2)罪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在进行取保候审处理时,必须综合判断这样做是否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3)如果应当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他们因为患上了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哺乳期,而无法自理生活的话,那么就应该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4)对一些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的犯罪证据还没有完全达到逮捕的标准,而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话,也需要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5)对于那些提交了逮捕申请之后,检察院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批捕,并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犯罪嫌疑人,也是需要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对象;
(6)最后,如果某项犯罪嫌疑人体现在案卷中,但由于案件侦查工作超出了法定的期限,仍然未能完成,那么为了保证后续的侦查工作不受阻碍,同样需要为该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需要给律师费吗
关于取保候审阶段是否需要独立付费聘请律师进行协助,这主要是依据您与律师签署的代理协议中的具体规定而定的。通常情况下,若您在首次委托律师时,已经将取保候审相关事务纳入到委托范围内,那么通常不需要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然而,如果您在之前的委托范围内没有包括取保候审相关内容,之后又专门针对取保候审事宜寻求律师的协助并且希望得到他们的专业服务,此时便有可能需要额外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律师将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准备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同时还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则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律师的执业年限、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事例本身的复杂性等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与律师商议委托事宜时,务必对相关的费用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和确认。
取保候审后,当事人仍可能被起诉。若经调查证明其未违法,则不会被起诉。取保候审仅为强制措施,与起诉无直接关联。符合起诉条件时,应依法起诉。若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确凿、充分,应追究刑责,将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