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否再次批捕?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程序之后,仍然有可能再度批准进行逮捕行动。具体而言,倘若在这个阶段,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出现了违犯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那么依照不同情况,相关部门有权要求他们具结并发出深刻的忏悔声明,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或执行逮捕等强硬手段来加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能出省玩吗
对于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确实具有出省旅行的可能性,但前提条件必须要经过负责执行刑罚的相应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批核准。
然而,在准确地阐述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明确“取保候审”这一制度的基本概念。
所谓“取保候审”,便是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之一,目的是为了保障那些虽然身处刑事追诉过程之中却尚未遭到实际拘禁惩罚的法律主体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防止他们因为恐惧而逃脱或逃避相关部门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等手续。
在此过程中,法定保障的方式包括了两种途径——由当事人提供信任度较高的担保人或是提供适当金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再配合由法院出具的保证书。
只有如此才能保证这些从中获得保释的人都能随时接受传唤或应邀聚集,无须担心因外离而出现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这期间,无论何种情形下,所有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身份的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随意离开自己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否则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多久开始审判
关于取保候审后的审理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之准则。影响此审理期长度的因素有多个层面,包括事例的繁琐程度、相关证据之搜集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计划与进度等等。一般而言,从公安机构调查完毕正式向检察机关移交事例以待其进行审查起诉开始,再至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发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予以审判,这样的全链条流程可能导致数月乃至更长的周期。反之,若事例事实已明晰、证据充足且无争议之处,那么可能更早地进入审判环节。然而,假使案情曲折繁复,涉嫌的证据数量众多且存在分歧,或需进一步补充侦查等情形出现,则审理期间将会相应地拉长。因此,我们建议您密切追踪本案的诉讼进程,积极跟进并与负责处理该事例的司法部门保持顺畅沟通。
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监管规定,相关部门可要求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因此,取保候审后仍有可能再次批捕。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案件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