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单位必须停薪吗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必须暂停当事人薪资待遇
1.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羁押人的薪资待遇需得到适当保障,工作人员仍然需要领取生活费以维持正常生活;
然而对于企业而言,通常会依据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来核算薪资。
2.若因涉嫌刑事案件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隶属于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这一阶段将暂停发放原有的工资,同时按以下规定计发生活费:对于原身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其生活费应按照其原有基本工资总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以及工龄工资四项相加)的75%计算得出。
3.取保候审同样是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方式,因此用人单位有权中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再支付工资。然而,如果该名职工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向单位履行了劳动义务,那么单位有责任至少保证其享有最低工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要用身份证吗
在遵循法定程序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允许在此期间继续使用身份证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规,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拘留,这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根据已经颁布并实施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只要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就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在未经有关执法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其目前所居住的市或者县级区域;
(2)对于自身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况,都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原执法机关进行报告,并且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可以离开深圳吗
在服刑未决期间,被采取中止诉讼手续的人员只需得到执行部门的批准,便可自由出入居住地府所在地区。然而,在执行机关还没有给出明确同意之前,您是不可以擅自离开您现在所在地或县的。例如,如果您目前正在深圳观拟执行此项中止诉讼程序,那末常理上,未经严格审批,您是无法离开深圳的。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方面的司法策略,而作为被取保之人,您必须严格遵循与之有关的条款和条件。执行机关会全面审查事例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您个人的行为表现等多重因素,然后再根据这些信息来决定是否批准您的离境请求。若您确实有充分的理由需要暂时离开,那么您应该向执行机关提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其中包括您离境的缘由、目的地、行程计划以及预计返程的时间等等。只有在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正式批准之后,您才能够离开。否则的话,您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撤销,甚至可能会被改变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薪资待遇视情况而定。被羁押人员需保障基本生活费,但企业常按出勤核算薪资。若涉及国家机关或国企,工资暂停发放,按规定计发生活费。取保候审限制人身自由,单位可中止劳动关系,但若员工仍履行劳动义务,单位应保障最低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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