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与缓刑在规定方面的比较详情
在法律领域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取保候审与缓刑进行对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含义。取保候审,是由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对于某些被控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缓刑,则是指对于那些已经触犯了刑法,并且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对其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吗
保留候审期间无法直接折减刑期。
事实上,仅当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前遭受了刑事拘留或逮捕,待其最终获判有罪后,方能进行刑期的相应抵扣。
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管制的刑罚期限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期起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均可视为已抵扣刑期的两倍。
此外,拘役的刑罚期限同样由判决之日起算;
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则每度过一天即可作为一天刑期的缩减。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也需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对应每一天都可作为一天刑期的减少。《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和判缓怎么办
在法律领域中,“取保候审”与“缓刑”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及流程。首先,我们来谈谈取保候审。这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临时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检控和判决,要求他们寻找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探讨缓刑。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特定刑罚的罪犯,在一段时间内附带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若您面临相关问题,建议您全面考虑事例的实际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法规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并寻求专业律师的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准且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取保候审与缓刑在法律上各具特色。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确保其随传随到。而缓刑则是对已确认犯罪但暂不执行刑罚的被告人的一种措施。两者虽都与犯罪处理相关,但取保候审侧重于保证诉讼程序进行,缓刑则是对已定罪者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