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对取保候审后的提起公诉时限尚未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未被拘禁或监禁于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人身自由并未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检察机关在进行审查起诉时,可不必受制于45日的法定时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在各个阶段内均不得超过12个月,且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最长也不能超过36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所述:首先,必须是对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执行附加刑有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行;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防止其在社会上引起更严重危害的可能性;第三方面,如果涉及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料生活起居,以及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情况,采取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对其进行羁押带来的社会风险;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仍然没有处理完毕,则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应当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了开庭还要去吗
取得保释候审并非意味着该事例已告终结。在此阶段内,被取保候审之人依然须恪守各项相关之规定,且务必依照法律之具体要求准时出席法庭审判。审判乃是该事例关键性的环节之一,因此,被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亲身参加庭审过程。倘若未能亲自赴庭,将有可能被视为违反了保释候审之规范制度,进而导致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甚至还可能被司法机关对其实施更为严厉的强制手段,如再度将其拘禁或逮捕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获准保释候审之后,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全力以赴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庭审活动。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是被取保候审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举措。
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取保候审后提起公诉的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非拘禁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其人身自由未受限,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可不受45日法定时限的约束。这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时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