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否提名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间内,是可以开具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主要是由于该案件尚未经由法院进行宣判,因此尚无法被确认构成罪行。
至于无犯罪记录申请的用途以及相关证明上是否会注明嫌疑人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等问题,则需由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判断与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案件已经完结以及不会判处刑罚的标志。
若是最终调查结果揭露存在确凿的犯罪事实,则必定会面临刑法的审判。
而对于具体的量刑轻重,仍然取决于具体的案情性质,但通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取保候审,说明案情程度尚不严重,因此量刑裁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宣告缓期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必须家人签字吗怎么办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并非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进行签字确认。实际上,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朋好友,也可以是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士。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无力提供保证人,亦无法缴纳保证金,则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并签署相关文件。然而,如有他人自愿且符合条件担任保证人,则无需家属签字确认。总而言之,是否需要家属签字,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为了更为精确地理解相关法律程序及要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与咨询。
取保候审期间可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案件未宣判。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用途和注明状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取保候审: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害;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妇女;羁押期满需继续取保候审以确保诉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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