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回家住吗
所谓“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案件当事人采取的一项措施。具体而言,这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开具保证书,以此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行为,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一般情况下,对于那些犯罪性质较轻,无需进行拘留或者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予以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会考虑采取此举。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有权利回到家中生活的。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其次,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次,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最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的费用是多少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适当费用,通常是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细节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来慎重决定。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明文规定,负责对取保候审做出决策的机构应全面考虑并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执行所必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现实危险系数,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期长短,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以科学地确定保证金的恰当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一般而言,应当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三者中的任意之一决定给予被怀疑有罪的人员取保候审的时候进行。具体来说,当这三个机构决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时,他们将依法要求这类人士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至于保证金的金额,它需要根据决定机关对案情的详细了解以及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所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等因素作全面考虑之后作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既定的缴纳方式和费用把保证金全额交纳完毕;如果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那么可能会对之前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产生不利影响。这里要特别提醒各位注意的是,保证金将会存入由执行机关指定的一家金融机构的特定账户中。在整个事例处理完成之后,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士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保证金就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退还。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中的措施,指犯罪嫌疑人在担保或保证金下,确保不逃避侦查、随时接受传唤。对于轻罪嫌疑人,可允许回家,但需遵守:不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信息及时报告,按时接受传讯,不干扰证人或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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