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是不是当天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有项惯例是在案件完结之后才能进行操作,并非办理当日立即返还。当法律诉讼程序宣告解散,法院裁定是否判罪或者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迅速地退还相关的保证金。当然,具体的退还时间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案件性质、审理流程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取保候审是由哪个部门执行呢
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取保候审的执行权限属于公安机关;
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指在现行刑事法律体系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在正式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阻止其逃避侦查、指控和审判这三项重要任务,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听候召唤、配合调查,进而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其拘留的一类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究竟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还需结合诸多因素进行考虑。就法律层面而言,倘若涉案事项复杂纷繁、涵盖众多法律争议焦点,又或是当事人对于相关法律流程并不十分熟稔,此时雇佣律师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助益性。律师能够提供精准可靠的法律建议,以协助当事人深入理解事件的发展动态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还能协助搜集各类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并确保与执法机构进行高效而有效的沟通交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护。然而,若该事件性质相对简单清晰、当事人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储备并且具备自我应对的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不聘任律师或许也是可行的。总的来说,聘请律师有助于提升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的安全保障及主动权,但最终的决策仍需全面考虑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个人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常在案件完结后退还,非即时返还。当诉讼程序结束,法院或检察院作出最终裁决后,公安机关将及时退还保证金。但退还时间可能受案件性质、审理流程等因素影响,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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