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该谁去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措施的执行,通常情况下需要由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本身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近亲以及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随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将会对该请求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核并最终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这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吗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方面,无需获得被害者的谅解。
然而,仅需满足以下任一前提条件即可: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独立使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
可能因犯有期徒刑以上罪行而面临监禁处罚,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安全威胁;
倘若患有重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期哺乳期内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为她们办理取保候审,但同样要确保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应该谁办理
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手续审批,主要有以下几个参与者:已经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会向作出决定的机构提交保释申请。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被拘留或逮捕期间,辩护律师同样具有为其申请保释的权利。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通常是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中,公安部门在事例的调查阶段负责决定是否批准保释;人民检察院则在事例的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决策;最后,法院在事例的审判阶段做出最终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提交保释申请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等等。
取保候审措施的执行,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书面申请。法院、检察院或公安部门将依法审核,决定是否批准。此过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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