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哪里结案
在各类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中,取保候审往往出现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不同阶段。具体而言,当司法机构最终判定当事人有罪并下达判决结果,或者宣判无罪且决定不予起诉;亦或是侦查机关认定案件不具备进一步调查的价值而撤回案件之时,便标志着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正式宣告终结。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能不去法院吗
关于取保候审需前往法院的规定值得我们深思。
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者阻碍刑事调查工作的进行,同时在接受传唤时能够随时出庭的一种法律强制性手段。
因此,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否则法院将有可能裁定对其采取立即收监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这是因为法院拥有对其强制措施进行变更的权力。
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者逮捕,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哪天起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自执行机构发布关于取保候审决定之日起计算。关于保证金的收缴以及取保候审期间的计算问题,法律要求,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时,必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取得担保人的同意或是缴纳保证金,这是法定的程序。决定机关在做出收取保证金的决定之后,应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给被取保候审者及其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并责令他们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缴纳全部保证金。执行机关在确认保证金已成功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后,便可开始计算取保候审的期限。
在刑事案件处理中,取保候审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一旦司法机构判定有罪或无罪并决定不起诉,或侦查机关撤回案件,取保候审即告终结。届时,司法机关将依法解除对涉案人员的取保候审措施,标志着相关程序的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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