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不予追究吗
取保候审乃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即是指嫌疑犯或被告人事先支付相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亦或是提供具备担保资格的人士作为其保证人,便可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无需再被监禁于狱内。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侦测机关将不对其进行后续的法律追责。若经查证,相关证据确凿无误,则法庭届时必将依法予以审判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行为,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决定书。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仅能采取一次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相关申请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被拘禁或处于拘留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友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当公安部门、法院系统以及检察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确认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则应签发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文件以及执行该决定的通知文书;
再者,犯罪嫌疑人事先提出保证人进行担保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来确保其遵守法律;
最后,在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会向当事各方公布并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各司法机关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涉嫌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应予以监管,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还用律师么
身为应被释放等候审讯者之一员,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这一步骤仅象征着犯罪过程终结的一个阶段,而非终极结果。在此期间,执业代理律师始终能够发挥关键作用。首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他们有能力实时跟踪事件的发展情况,与负责调查此案的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并且随时掌握有关该事件最新的详细信息。其次,代理律师会向其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知识的指导,明确告知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责任以及可能引发的潜在法律风险。再次,经过不懈努力,律师们还可以在协助当事人收集与其诉讼有利的各种证据上面举足轻重,并为未来防御面临的指控制定适当的辩护策略。无论最终事件将步入审查起诉环节抑或是走入审判阶段,由律师展开的专业辩护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即使您取得了释放等候审讯者的资格,请不要低估律师的作用,您需要对事件的实际状况及其对自身需求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权衡是否需要聘用代理人。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嫌疑犯或被告人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免于监禁,但仍需接受法律追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需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决定书,原则上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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