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判缓罚款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规定,对于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件,其刑事判决主要参照这一法规。其惩罚措施常包含了拘役和罚金两种。
然而,关于罚金的确切数额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具体的罚款金额将由法庭根据案件的犯罪情节、所引发的严重后果以及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酌情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制度是在特定条件下对原判刑罚予以暂缓执行,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原判刑罚便无需再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能保释吗
对于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案件存在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的可能性;
其次,若被告人依法应同时适用附加刑的,则其亦符合受保候审条件;
再者,若被告人所触犯的是有期徒刑,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既不会对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给法院审判带来实质性的难度,那么此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也是可行的;
然后,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自身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出现时,取保候审也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此外,对于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来说,她们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最后,若被告人已经被超期羁押,那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也是合情合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危险驾驶罪行,一旦被判定为拘役,那么被告人仍然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危险驾驶罪普兰店如何处罚的
对于在普兰店区域内涉及危险驾驶罪行的处罚问题,我们必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实施。在这其中,危险驾驶罪的范畴涵盖了诸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行为严重恶劣等多种情况。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被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通常会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还将被处以罚金。而拘役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酒精含量的高低、是否存在前科记录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例如,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较高,那么量刑的力度可能就会相应加大。此外,如果存在从重处罚的情节,例如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且承担主要责任等,那么处罚的力度也会随之加重。反之,如果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例如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如实交代罪行等,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减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应受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和罚金。罚金数额由法庭根据案情、后果和被告经济状况决定。缓刑则在特定条件下暂缓执行刑罚,若在考验期无违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