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啥
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申请阶段,即由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向案件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接下来进入审查环节,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对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资格作出判断;在经过充分评估和判断之后,若申请者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以决定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同时要明确设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方式);最后是执行环节。一旦申请人完成了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的工作,这名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静待审判结果的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手机是否会被监听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士而言,其所使用的手机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监听。
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下列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他们不能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地区;
其次,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出现变更的情形时,须在得知相关变化后的24个小时内,向负责监管的执法机关进行详细汇报;
再次,当接到传唤呼叫时,应立即到位接受询问调查;
此外,他们还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去妨碍证人提供证言;
最后,他们也不得为了逃避罪责而毁灭、伪造相关证据,亦或互相串通口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公安决定的吗
并不是所有的被逮捕人士都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其批准权主要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三大法定机构。在调查、搜集证据阶段,即侦查阶段中,公安机关对凡是满足取保候审资格条件的涉案人员,享有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在审查起诉环节,即公诉阶段内,人民检察院针对那些条件符合的被追究法律责任人员,也有权力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而在审判程序里,人民法院具有与前两者相同的决策权,它们均可独立决定是否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当然,在这其中的每个环节,有关部门都必须在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社会危害性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个人具体背景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后,方可作出决策。要注意,即使是被采用了取保候审方式的人,他们的事件处理流程并未因此而结束,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积极配合刑事事件的侦查、提起诉讼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取保候审流程:涉嫌犯罪者或其代理人向审理部门申请,部门审查资格,符合条件者启动程序并设定保证措施。执行时,嫌疑人需遵守法律,等待审判结果。整个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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