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能不能分割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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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在进行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应当优先偿还被继承人欠缴的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应负担的债务。这也就意味着,当债务人离世之后,对于相关遗产的划分理应将其生前未能妥善承担的债务考虑在内。对此,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债务人离世后的确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分割,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首先清偿其所负有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能不能分割财产

一、债务人死亡能不能分割财产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9条之明确规定,针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

首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承担的各项税费债务,这就意味着在债务人不幸离世之后,有关遗产的分割也需要充分考虑并优先偿还其生前累积的债务。由此可见,虽然债务人去世后,其遗留财产确实可以进行分配,但是在执行这个过程中,债务的偿还事项是必要且首要完成的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0条则专门针对无继承人以及死者未留下任何遗嘱或受赠人的情形下,这份遗产将如何处理作出规定,然而这样的情况显然并不涉及到我们所探讨的遗产分割的具体操作方面,因此在此不作赘述。总而言之,尽管债务人离世后,其遗留财产可以进行合理的划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的偿还事宜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借款人不幸离世,且此类债务归属其夫妻二人之共有财产,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之配偶提出索要欠债要求。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均需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倘若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或接受了借款人遗留下来的任何财产,债权人亦可循此路径向已接手相关财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同样依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仅应以所得实际资产为承担范围,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付之税费和各类负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之后怎么举证协商还款

本文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债务人的应有资产范畴,其中涵盖了房屋建筑、机动车、存款现金以及企业股份等多种形式的财产要素。在此基础上,可以采用查阅房地产登记信息、查验银户历史流水、确认公司股本注册信息等途径来搜集具体的证据材料。其次,我们需要全方位地收集与债务人债务内容有关联性的证据线索,例如借贷凭证、债权契约、转账原始明细等,以此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及其额度的精确性得以充分体现。此外,倘若我们能够征得其他知情人士或者证人提供的证词,将会极大增强证据的公信力。在尝试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之时,我们应该尽力将所有的商谈过程记录下来,如协商备忘录或还款保证书等。若协商无果,请务必准备好以上所述的各项证据,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申请,要求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所欠之债。值得警醒的是,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优先用以支付税务款项及其他债务,实际余留部分方可按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9条,遗产分割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税费及债务。即使债务人去世,遗产分割也需优先偿还生前债务。第1160条涉及无继承人或遗嘱的情形,与本讨论无关。总之,遗产分割需严格遵守债务偿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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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当欠钱的人死了以后,他留下的资产先得用来还账。可是,要是这些财富不够还债的话,那就得按照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来了,这就是说,那些既没人继承也没有被别人赠与的遗产,都得交给国家去做公益事业;如果这人在生前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这些财产就得归那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管了。所以说,欠钱的人留下的遗产要按规矩分好,先拿出来还债,剩下的再由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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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父债能赔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合法继承人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需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缴的法定税收及债务进行偿还。具体来说,即继承人必须动用其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用以清偿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若遗产的总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有权选择仅承担遗产价值所能覆盖的那部分债务。然而,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便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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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是一个北京人,最近我的好朋友和别人同居,但是另一方去世了,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一些同居期间一方死亡财产分割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一、法院一般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
二、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三、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的情况(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六条。
四、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处理方法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以上就是关于“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相关问题的介绍,上文有提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专业人士在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处理问题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学背景知识,所以有专业人士的帮助,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神圣而不被侵犯。
一方死亡一方二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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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还能要债吗
就是说,假设说有个欠债的人死掉了,他留下的财产就会按照规定给他的亲属。但是,这些亲属也不能随随便便地拿了这个钱就跑路,还需要把被去世的人应该还给别人的钱给还上。这个还钱的金额就是根据这个财产的实际价值来决定的。如果,这个财产的价值不够还所有的债务,那这些亲属就可以选择不还那些超过财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去还。当然,如果这些亲属选择不要这个遗产的话,那他们也就不用管这个债务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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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再婚后,再婚后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补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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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还能追债吗
这个意思就是,如果有个欠债人死了以后,他留下的财产就会由他的那个继承人来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不是随便就能继承人家的东西哟。他们得先把被继承人生前应该交的各种税费给还上还有负债也要还喔。如果继承人拿到手的遗产价值连全部债务都还不上的话,那继承人可就不用管那些超出遗产价值之外的债务了,除非他们自愿去还。当然,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这份遗产,那他们也就不用承担起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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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还能讨回债务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债务人死亡还能讨回债务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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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财产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
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的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应该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财产制。
因此,在对夫妻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中再婚后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补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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