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受刑事拘留者,其是否将被正式批准逮捕往往会在拘留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做出决定。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经侦查确认涉嫌犯罪的嫌犯依法应予逮捕,则须在拘留期满之后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寻求逮捕许可。而检察院在此过程中,一般需于七日之内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要么是批准逮捕,要么就是否决逮捕请求。
然而,这一期限并不涵盖后续的审查起诉及上诉程序所需耗费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呢
当事人在被扣留期间,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可随时向执行单位申请实行相应的手续。
此处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起诉环节以及审判过程当中,对于那些已经被列为刑事被告对象但尚未受到拘禁限制之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法律程序,躲避侦讯调查、起诉审核以及司法裁决等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力,责令这些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交付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遵守传唤时即刻到位的行为约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多久才能审判
刑事拘留仅为暂时性的强制手段,非具备法律约束力之最终处罚决定。总体而言,自实施刑事拘留起至事例进入司法审判阶段所需耗费时间,往往受到各类因素如事例复杂性及证据搜集状况等多方面影响,导致个体差异显著。简易事例或许在数月之内即可得以圆满解决与审判,然而复杂事例则可能需要历经一年乃至更长时间方能尘埃落定。依照法定程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日,若遇特殊情形,可依法延长一至四日;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拘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三十日。拘留期满后,检察机构将会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裁决。在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以及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确有必要延长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待侦查工作结束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一般会留出一个月时间来进行相关工作,重大且复杂事例的审查起诉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亦不过半月。待检察机关决定正式提起公诉后,事例将交由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原则上会在两至三个月以内妥善处理所有事例。然而,需注意的是,上述所列举之种种皆为常规流程,实际所需时间仍需视具体事例之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后30日内决定是否逮捕。公安机关确认需逮捕,须在期满后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7日内审批,决定逮捕或否决。此期限不包括审查起诉和上诉程序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