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如何界定员工是否参与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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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中,对于职员是否实际参与的认定,主要取决于该员工是否明确知晓所在企业正在实施非法的集资行为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若是该名职员已经清楚认识到集资行为的非法本质属性,但仍然选择提供协助或者从中获取利益,那么他/她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是实际参与者。举例来说,这些职员可能会涉及到宣传推广、劝说吸引投资者、管理和处理资金等关键环节。
集资诈骗罪如何界定员工是否参与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界定员工是否参与

在处理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对于案件涉案人员是否参与一项投资计划则应从严格意义上检验并判断其是否蓄意参与。换言之,主要依据是相关人员是否已经清晰地意识到了公司正从事违法的大规模集资行为并且积极投身其中。举例而言,倘若员工对于此类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有明确的认知,但仍为其提供协助甚至从中营利,那么他可能会被贴上“参与者”的标签。具体地说,他们也许会涉及到诸如宣传活动、积极劝诱投资者加入投资行列、妥善管理资金流动等这些关乎整个投资计划成败的关键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用财富为目的,且采用了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这一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要达到法定要求。

在具体实践中,可能构成犯罪的并非单纯的个人,企业、团体等单位同样有可能成为此类违法活动的实施方。

当单位涉及该类犯罪时,会同时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和经济上的罚金制裁,此外,对犯罪单位的直接领导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成员也应依法做出相应的刑罚裁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属于法定罪吗

集资诈骗罪乃中国刑法规定之固定罪名。此项罪行指明知无法偿还且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利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行为。在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下,集资诈骗罪有关内容已被清晰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量刑准则。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极为复杂,不仅涉及到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更涉及到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维护。想要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首要的任务就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些常见的情况如肆意消耗集资款项,导致集资款项无法归还;或者未经允许携带着集资款潜藏起来等。若证实构成该罪,将按照犯罪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量刑。

处理集资诈骗案时,需严格判断涉案人员是否明知并参与非法集资。若员工明知公司违法集资仍助其活动、劝诱投资、管理资金,则视为参与者。关键在于其是否意识到非法性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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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简介参与者的界定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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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与集资诈骗的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人们平时会关心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这个问题,该罪主要是看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诈骗的数额,相关法律对数额进行了分级,数额越高所受到的刑罚也就越重,除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还可能会有罚金刑,员工参与集资诈骗需要根据参与的程度来进行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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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与集资诈骗罪怎么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人们平时会关心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这个问题,该罪主要是看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诈骗的数额,相关法律对数额进行了分级,数额越高所受到的刑罚也就越重,除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还可能会有罚金刑,员工参与集资诈骗需要根据参与的程度来进行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人们平时会关心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这个问题,该罪主要是看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诈骗的数额,相关法律对数额进行了分级,数额越高所受到的刑罚也就越重,除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还可能会有罚金刑,员工参与集资诈骗需要根据参与的程度来进行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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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
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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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诈骗公司员工没有参与诈骗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要根据“员工”在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判断。但是,如果确定其是从犯,或者胁从犯,应该依法从轻或者免予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如果员工确实没有参与诈骗的,司法机关会在核实后免予处罚。相关知识:诈骗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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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司员工没有参与诈骗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要根据“员工”在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判断。但是,如果确定其是从犯,或者胁从犯,应该依法从轻或者免予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如果员工确实没有参与诈骗的,司法机关会在核实后免予处罚。相关知识:诈骗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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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企业借款与非法集资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普通借款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就是目的性不同,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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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怎么办
集资诈骗单位犯罪员工不会被处理,如果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按照《刑法》规定只能追究单位、对集资诈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没有参与集资诈骗的普通员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关于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怎么办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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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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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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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金融诈骗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金融诈骗罪的种类包括七种,集资诈骗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犯罪。金融诈骗罪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大类。因其发生在金融领域故得其名。又因其形式不同而划分为: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诈骗罪除了具备一般刑事犯罪的基本的特征外,还具备一些自己的特征: 1.行业性。金融诈骗罪具有很强的行业特征。金融诈骗罪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几乎在金融行为的各个领域,如货币、证券、信贷、票据、保险等,都有金融诈骗罪的发生。 2.欺诈性。各种金融诈骗罪尽管变化多端,表现各异,但其本质上都离不开一个“骗”字。 3.复杂性。金融诈骗罪属于智力型犯罪。犯罪人除了利用金融方面的知识之外,还利用高技术、高科技作案。作案手段、方式较一般刑事犯罪更为复杂。
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保险从业人员会被处罚吗?
[律师回复]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三、【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四十九条、《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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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参与人员如何定罪
非法集资参与人员如何定罪?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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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1)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
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2)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
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骗取贷款时具有偿还能力,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3)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
如果骗取的贷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失败而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
(4)案发后的归还能力
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没有实际归还,应定贷款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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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参与人是什么
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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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如何与外界联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是仍然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服刑人员如何离婚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跟普通公民的离婚没有本质的区别。
一、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
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办理离婚登记。
二、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什么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界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生产大队的社员家庭子女,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年满十六岁后自然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之前户口已迁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义务,享有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利,应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现役军人未提干、仍享受农村人均收入补助款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服役期间提干的,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随之取消;服役期满留在部队当志愿兵不足十年的,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志愿兵十年以上的,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随之取消。
(三)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就读期间,其户口由原籍临时迁入学校管理,学生本人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学生毕业以后已落户外地的,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随之取消。
(四)本人原籍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结婚以后户口迁出,后因离婚又将其本人及其抚养的16周岁以下子女户口迁回原籍且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婚姻关系,户口迁入任何一方,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落户者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嫁、丧偶、离婚以后户口仍在本村的妇女,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本人原籍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其户口已迁出,如需要迁回原籍居住的,要经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主大会表决通过,到会人数要达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户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签名同意其入户人数达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确认迁入者是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收养法》规定,办理过合法领养手续的在册养子女和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之前领养而末办理领养手续的在册养子女。
四、因国家水利等建设工程需要,由政府安置而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册农业人口移民户及其子女。
五、凡不符合第三条第一款以及非婚姻、血统、政策等原因以及其他迁入的外来人口,经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主大会表决通过,到会人数达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户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签名同意其入社的人数达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可确认其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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