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能办取保候审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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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制执行和取保候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所依据的法理以及所实现的目的都有所差别。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强制执行乃是法院依照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规定,依法执行给付义务人相应款项,亦或是将其拘押等行为;然而取保候审则属于刑事讼诉中的强制性措施,一般是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使用,旨在确保被告人按时到案参与诉讼活动。
强制执行能办取保候审吗

一、强制执行能办取保候审

强制执行以及取保候审系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程序。强制执行乃指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裁定书,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的行为;而取保候审则为一项刑事法制度上的强制性措施,通常在进入法庭审理之前实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按时出席诉讼活动。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涵盖了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是否存在逃避审判的可能性、以及是否会对诉讼进程造成阻碍等方面因素,但其与强制执行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强制执行本身并无法直接触发取保候审的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当涉及到强制执行是否能够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必须依据两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与分析:

假如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只起诉了其中的一方。

然而在实际执行阶段,债权人希望同时执行双方的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然而在此环节中,需要明确,债权人需要另外提起诉讼以解决上述问题,或者遵循诉讼程序中所规定的要求来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事宜。

一旦夫妻另一方被追加上作为债务人,自然而然地,他们的共同财产便成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也可以用以偿还所有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强制执行的债务仅属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利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全数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例如,假设夫妻在结婚后曾购置过某套房屋,若债务人享有房屋50%的份额,那么债权人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50%的财产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采用以下几种强制执行的手段:

首先,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上载明的内容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的单位调阅被执行人在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方面的财产状况,以便进一步调查与核实。

其次,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形,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多种方式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要注意,执行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本应履行的责任范围。

此外,人民法院还拥有权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应履行义务的部分中所应得的收入,但是要确保保留被执行人和其所扶养家属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

再次,对于再次违反通知规定而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财产。

同时,也应妥善保留被执行人以及其被抚养家属的必要生活用品。

最后,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判决书、裁决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

同样,未能按照以上法律文件约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被执行人,需支付延迟履行金。

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出境,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体系、通过媒体公开披露以及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强制执行能不能调解

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我们愿意协助您和相关方面就具体的履行方式以及履行期限等细节展开充分的探讨与协商,以期达到双方满意的和解结果。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有可能对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主体、实际履行的标的、期限、地点乃至履行方式等核心条款作出必要调整和改变。然而,敬请您留意,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严格核实并记录于案卷之中之后,这份和解协议才能正式拥有法律约束力。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其应尽之责,另一方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同时,我们也希望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各方能够始终秉持自愿、合法的基本原则,确保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强制执行和取保候审是不同司法程序。前者执行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后者是刑事法制度上确保嫌疑人或被告人出席诉讼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与强制执行无直接关联,强制执行不触发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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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算强制执行吗
取保候审并不是《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手段,而是刑事司法中的一项制度。它的目的是在保障审判秩序和诉讼进行的同时,适当放宽对嫌疑人的控制。通过设定一些条件,如限制活动范围、要求按时到庭等,来确保嫌疑人不会逃避法律责任。这样既可以避免过度拘禁嫌疑人,又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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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强制执行是不是可以一审执行一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指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也适用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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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能取保候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并未表明强制执行与取保候审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强制执行针对已生效判决,而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嫌疑人逃避司法程序和保障社会安全。因此,强制执行的经历并不直接影响取保候审的资格,后者需根据个案情况由相关机关依法决定。两者在法律上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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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执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判决生效后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受理与执行  人民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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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强制执行么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辅以保证书,取保候审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需要时能够随传随到,避免了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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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还强制执行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中的强制措施,即使获得释放,也有可能会面临刑事制裁。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也不是免于采取更严厉措施的借口。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违反规定,比如擅自离境、干扰证人等,将会撤销取保候审,转而采取拘留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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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后,对方拒不执行,什么时候能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判决生效后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受理与执行  人民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法院二审判决后,什么时候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判决生效后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受理与执行  人民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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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人如何取保候审
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的主体无法申请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主要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涉案人员,而强制执行主要针对民事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两者法律性质和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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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终审后如何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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