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如需对犯罪嫌疑人员执行逮捕措施,公安机关应在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时限内,向司法部门提交相关逮捕申请书。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要求,进行审查批捕的全部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之中,鉴于案件错综复杂程度的影响,这一流程或许会被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相比哪个严重
相较于针对犯罪嫌疑人员适用的监视居住手段与取保候审措施而言,实施监视居住的刑罚力度更强,其对被追诉人的人身自由实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与约束。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当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独立自主生活,亦或是孕期或者仍在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情形时,均可依法采取贴身监控居住这一监管措施进行全方位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能去外地多久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无权在未经过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离开其所在地市或者县。若确实需要进行此类行动,必须事先向具有执行权力的机构呈报书面申请,并且在得到明确批准之后才可以实施。关于允许离境的时限范围,则需由批准权限部门依据申请理由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予以确定。一般而言,如若申请理由充足且合理,而且不会对事例的调查以及审理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审批部门有可能准许较为短暂的出境期限,例如数日至一两个星期。然而,若存在对事例调查产生潜在妨碍可能性的因素,那么申请很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综上所述,当事人是否能够离境及其可持续时间长短,均应当依据特定事例背景及执行机构的审查结果而定。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如需对犯罪嫌疑人员执行逮捕措施,公安机关应在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时限内,向司法部门提交相关逮捕申请书。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要求,进行审查批捕的全部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之中,鉴于案件错综复杂程度的影响,这一流程或许会被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