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指哪些方面
交通肇事罪乃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当中,违反交通运输法律规定,从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死亡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本罪所强调的并非蓄意为之的行为,而是非主观故意而产生的过失结果,也包括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各种违规行为所引发的恶劣后果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是会存在自首吗
在肇事者遭逮捕之前,如果他能够自动投案并诚实地承认自身所涉及的罪行,便可以视为达成了自首所需条件。
这种情况并非仅限于交通肇事罪,而是广泛包含在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中。
对那些主动交代罪行并坦白认错的嫌疑人,司法体系通常会给予适当减免刑罚或从宽处理。
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如果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投案寻求法律机关的查处和制裁,那么这种行为便是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通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嫌犯或者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尚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执法机构察觉;
或者虽然已经察觉,但是尚未经历过相关部门的调查谈话、审讯,也没有被公开宣告采取调查手段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或者尚未遭到众目睽睽如押解般的围观或控制时,他们能够主动将自身处于守法的执法机关掌控之下,自愿接受审查及裁决。《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的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
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审判过程中的法院开庭流程,通常包含如下主要阶段与环节:首要步骤是在开庭前一切准备妥当,例如,核实所有当事人均已出席现庭,以及宣告法庭纪律等事项。接下来便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在此过程中,检察官要宣读起诉状,被告人及被害人均需进行陈述,同时还需展示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环节。随后,便进入了法庭辩论环节,在此期间,检察官将发表公诉词,被告人则可进行自我辩护,辩护律师亦会发表辩护意见,各方将围绕事例事实及其法律适用展开激烈辩论。紧接着,被告人将获得最后陈述的机会,以便其能够对自身观点和想法进行总结性阐述。最后,便是评议和宣判环节,由合议庭进行深入讨论和评议,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最终判决,并向公众公开宣判结果。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审理程序可能会因为事例的复杂程度和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
交通肇事罪乃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当中,违反交通运输法律规定,从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死亡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本罪所强调的并非蓄意为之的行为,而是非主观故意而产生的过失结果,也包括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各种违规行为所引发的恶劣后果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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