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可以不移送吗
对于受贿罪的移送,需立足于每一个详细案件,通过严谨的分析和解读做出决策。
倘若犯罪行为程度较轻且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无需判处监禁或可予以豁免,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避免将该案移交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然而,在做出此项决定时,必须全面权衡受贿金额的大小、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处理受贿罪案件移送时,应细致分析案情。若罪行轻微,根据刑法可免于监禁或赦免,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避免案件移交司法。但此决策需考量受贿数额、社会影响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
二、受贿罪可以减刑吗
在受贿罪这一范畴内,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减刑条件,即可依法申请获得减刑。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项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遭判处有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不同期限惩罚的犯罪分子,在其执行刑罚期间,若能严格遵守监狱纪律,积极接受思想教育和行为改造,展示出深切的悔过之情,甚至出现立功表现的情况下,都可依法予以减刑;
而倘若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者,则应毫不犹豫地为其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受贿罪可以见律师几次
在涉及受贿类事件的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与其委任律师间的会面时间并无严格明确的法定要求或限制。从根本而言,只需在各方面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并遵循看守所及其他相关机构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律师都有权利依据事件实际需求多次接触和接洽当事人。通常情况下,不论是在事件侦查环节、审查起诉环节或是审判环节,任何一位律师都享有参与会见当事人的资格及权益,以便深入了解案情脉络、给予法律援助指导、筹备辩护策略等事宜。然而,在每一次的会见过程中,都必须按照既定程序及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严守各项规定。而关于会见次数这一问题,它将取决于事件的复杂性、处理进度以及被告人与律师双方的实际需求。总的来说,会见次数的设定正是为了有力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为律师切实履行职责作出了重要保证。
在处理受贿罪案件移送时,应细致分析案情。若罪行轻微,根据刑法可免于监禁或赦免,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避免案件移交司法。但此决策需考量受贿数额、社会影响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