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能去公安吗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关键问题主要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及法律条款。倘若有人涉嫌此类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的法律制度,其将有可能受到公安部门的依法传唤或者拘留。
然而,在面临这样的情况时,当事人是否能够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是否存在自首的情节等因素。通常来说,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却选择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这可能是出于配合调查或者澄清事实的考虑。
然而,从更为稳妥和专业的角度来看,最好还是在咨询了专业律师之后再做出相应的决定和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必须拘役吗
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非所有涉案人员均需拘留。
然而,当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或者属于现行罪犯徒时,公安执法部门有权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刑法》条款要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且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以及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均应被判处为期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予以相应罚金惩罚。
另外,在道路上驾御机动车辆的情况下出现任何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将面临为期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相应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2)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3)从事学校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出额定乘客容量或者严重超过预定速度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以危及公众安全为代价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谁提交讼诉案件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调查取证,经过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环节。若检察机构在此阶段认定嫌疑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则会以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控告。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形之下,例如受害者能够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表明被告人的行为方式已经严重侵害了其本人的人身权益或财产利益,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理应受到刑事追责,但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却未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任何行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总的来说,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诉讼事例,主要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作为公诉方提起诉讼,但在特定情况下,受害者也具有提起自诉的权利。
“危险驾驶罪”的核心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有人涉嫌此罪,根据我国法律,将面临公安部门的传唤或拘留。此罪涉及道路安全,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法律予以严厉打击。一旦查实,行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