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其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机会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因此,如果危险驾驶罪的涉案人员满足了上述条件,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法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多久
在刑法体系中,“危险驾驶罪”这一特定犯罪的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时,将面临基于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应承担罚金形式的附加责任。
并且,依据判决结果,若法定上限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该罪行的追诉时效期限将被确定为累计五年。
因此,可以明确得出,针对“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的确为总共五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危险驾驶罪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在处理关于危险驾驶罪这样一类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选择减轻刑罚的情形主要包含有五个方面:1.被告人有明显的自首行为,即他们主动投案并诚实坦白地阐述了自身所犯罪行的全部细节;2.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确触犯了法律,承认自己认罪态度良好,并且深感懊悔和愧疚;3.整个犯罪过程较为轻微,并没有给受害者或社会带来特别重大的损失或者后果;4.首次犯罪,而且从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来看,主观恶意并不算大;5.被告人有立功表现,比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成功逮捕到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等。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事例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个人背景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决定是否适用减轻刑罚以及具体的减刑幅度。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对于某些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采取了减轻刑罚的措施,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忽视他们的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所构成的威胁。
侵犯财产罪在我国刑法中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判定。罪行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盗窃,特别是数额大、多次、入室、携带凶器或扒窃等。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金额、手段残忍度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以公正裁决。这确保了对财产权的保护,并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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