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14天如何计算
从公安机关正式向犯罪嫌犯宣告刑事拘留之日起,精确计算为向前数14个完整自然日,即所谓的刑事拘留14日之期。
举例而言,若于7月1日上午10点钟被宣告刑事拘留,则至7月14日上午10点整,便已达到刑事拘留14日的期限。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并不会因此而扣除或缩短,而是仍然按照原定日期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自公安机关宣布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向前追溯14个完整自然日,称为刑事拘留14日期限。例如,若某人在7月1日上午10点被拘留,则7月14日上午10点即为期限届满。需注意的是,此期间若逢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不会缩短,仍按原定日期计算。
二、刑事拘留最短时间多久
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刑事拘留的期限设定了并举三个档次,即10日、14日以及37日。
前述三个期限分别适应于特定的案件情境。
2、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日;
例外情形下,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至14日。
3、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伙同他人实施犯罪的严重犯罪行为人,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会转成拘役吗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主要针对涉嫌严重犯罪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自由的方式进行审查调查;与此同时,拘役则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其法律地位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相当。在特定情况之下,已经经过刑事拘留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民法机关经过审理并认定被告人有罪并且罪行轻微者,只要符合拘役的法定适用条件,便存在可能被判处拘役的可能性。然而,这种转变并非绝对必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是否将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为拘役,这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复杂程度、相关证据的完整性以及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诸多因素。例如,若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公众造成的风险相对较小,或者被告人具备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时,各级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死刑事裁判过程中可对于此类被告人作出适用拘役的决定。归根结底,刑事拘留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关于被告人最终应当面临何种刑罚,均应当由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公正的判决确认。
自公安机关宣布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向前追溯14个完整自然日,称为刑事拘留14日期限。例如,若某人在7月1日上午10点被拘留,则7月14日上午10点即为期限届满。需注意的是,此期间若逢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不会缩短,仍按原定日期计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