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怎么判
在面临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纠纷案件中,法庭往往会对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谨慎审查之后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首先会重点评估现在处于抚养地位的一方是否存在着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形,如身患重大疾病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未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等等。
其次,法庭还会审慎地考虑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的一方是否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例如其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愿(若子女年满八周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若具备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由父母其中一方提出希望改变子女抚养权的请求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受到的审理应该得到全力支持和保障:首先,如果在现有的亲子共育家庭环境中,参与到孩子日常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身体遭受伤残而已经无法持续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其次,若亲子共育中的父母一方在抚养过程中存在不尽职尽责甚至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他们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方式给孩子带来了心理及生理上的负面影响;
第三,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并且表示愿意跟随另一位父母一同生活,而该方父母又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
最后,当具备其他直接、合理且合法的理由可以证明有必要调整当前的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有效吗
合同变更之有效性,不能以简单概括的方式对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须遵循特定的前提和条件。
第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变更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协商与同意,若仅有一方提出变更的要求,在没有得到另一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该变更的要求原则上难以产生合法的法律效力,当然,除非此种单方面变更的情形已事先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第二个必要条件是,所做出的变更内容不应违反任何强制性的法律或者法规,同时,也不得触犯公序良俗这一公共价值规范。
进一步地说,如果合同的变更需要进行诸如审批、登记等法定程序处理,那么未经完成这些必需的程序步骤,该变更将无法正式生效。
此外,若变更的原因源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人为因素,使得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意愿表达不够真实可信,此时,受到变更影响的那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对该变更进行审查并撤销。
总的来说,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变更合同时,其合法性并不一定能够自动成立,而是需要以全面考虑多种因素为基础来做出合理的判断。
在抚养权纠纷案中,法庭会全面审查多因素,公正判决。首先,评估现有抚养方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如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行为。其次,考虑请求变更方的抚养优势,如经济、环境、教育资源,及年满八岁子女的意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