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最新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带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次,犯罪嫌疑人身患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孩子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后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作用有什么
取保候审,这是在刑事诉讼进程当中,侦查、检察以及法院部门为了实现对被认定实施了刑事犯罪行为却尚未受到刑事拘留迫害者的严格监管来预防他们试图逃离侦查、起诉及定罪过程,而授权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担保书的方式,以保证在接到传唤时能够随时出庭,而施行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所发挥的功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可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地进行下去;
其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尽可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使他们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暂时摆脱司法机关的严格看管,重获身体自由。《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的一项重要的提起程序发展出来的刑事强制性措施,而非代表着对该案的正式审理已经结束或是其最终的处置决策已经作出的标志。因此,取保候审查明撤销之后,当事人是否仍需面临牢狱之灾,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对此案的裁决。若在后续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发现当事人的罪行确凿无疑,证据充足,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实体刑罚的话,那么当事人便有可能需要入狱服刑。然而,倘若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或者存在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立功等,法院或许会考虑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如此一来,当事人便无需再承受牢狱之苦了。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当事人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并无必然的关联性。
取保候审条件主要包括四点: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可能为管制、拘役或附带民事责任;二是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但取保后不会危害社会;三是在押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疾病、是孕妇或哺乳期母亲,取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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