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条件最新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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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及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犯。同时,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适用。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时,也可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最新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最新是什么

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系一项关键性强制措施。其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刑罚或同时并科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引发社会安全风险之嫌犯。随着社会变革及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如今,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新生儿期的妇女群体,如果进行取保候审可以确保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同样可以适时运用此项措施。

另外,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需采取取保候审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性手段之一,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实施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虽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罪行,但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嫌犯。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同样可以适用这一制度。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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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最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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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202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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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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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2024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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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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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的最新法条,是哪一条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最新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包含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包含哪些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新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有哪些流程
一、申请的主体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三、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
5、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
6、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7、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的,应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
1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1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等。
受理须知
受理申请的机关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
2、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
3、审判阶段:人民
审查
一、审查事项:
被申请人是否具有以下情形的: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二、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三、审查期限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执行
一 、执行机关: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执行事项
1、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2、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纳保证金。
3、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4、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中止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
告知申请人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保证金保证相关事项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四、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
五、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六、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纳保证金。
七、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八、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九、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十、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一、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三、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四、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保证人保证相关事项
一、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二、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三、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均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四、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五、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六、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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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符合被判处拘役或管制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但在取保期间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治理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羁押期满但案件还没结束以上这四个条件的话即可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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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包括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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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的主体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三、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
5、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
6、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7、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的,应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
1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1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等。
受理须知
受理申请的机关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
2、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
3、审判阶段:人民
审查
一、审查事项:
被申请人是否具有以下情形的: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二、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三、审查期限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执行
一 、执行机关: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执行事项
1、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2、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纳保证金。
3、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4、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中止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
告知申请人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保证金保证相关事项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四、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
五、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六、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纳保证金。
七、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八、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九、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十、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一、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三、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四、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保证人保证相关事项
一、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二、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三、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均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四、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五、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六、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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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最快多久能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完取保候审手续,只要批准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放人或者到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手续。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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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条件的最新规定有,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管制、拘役等刑罚,或者是有期徒刑以上但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以及身体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在哺乳期的妇女相关条件的话,那么可以进行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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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的,怎么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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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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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最快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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