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结束要怎么做
在取保候审程序圆满结束之际,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案件的再次鉴定,负责的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者法院等公正单位将对此类事宜展开深入调查和审核,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提请公诉以及其他法律程序相关决策;
其次,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司法部门将会正式下达通知告之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担保人员关于现时取保候审状态即刻解除;
至于第三点,便是涉及到保证金返还问题了,倘若此前有自愿交纳的保证金,那么在此时应当有责任与义务原数退回至嫌疑人或保证人员手中;
最后,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不仅需要全力配合司法机关推进程序顺利进行,例如按时出席应诉过程,保障不逃避任何侦查或审判活动等后续义务也要加以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应该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在符合以下各项适宜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首先,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两者同时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犯有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引发严重的社会风险;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者从事孕期或哺乳期妇女,通过实施取保候审确保不会导致社会治安的混乱;
最后,若嫌疑人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时,其涉案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结束一年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满一年后若仍无任何司法程序或结果传来,这通常表明该事例的调查、检控乃至审判环节已告终结,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等诸多因素使之无法继续推进下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被设定在十二个月之内。当期限届满之后,倘若侦查机构未能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亦或是检察机关未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我们建议您向最初实施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咨询详细情况,以确定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同时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您认为在此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可依据法律法规来维护个人权益。
取保候审程序结束时,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完成所有规定的法律程序;其次,确保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已妥善处理;最后,向相关机关提交结案报告,并等待最终裁决。此过程需严谨细致,确保法律程序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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