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固定住所吗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要求具备固定的住所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实现:即“保证人保证”或者是“保证金保证”。在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情形下,确实有必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固定的住处以及联系方式,以确保司法机关能够随时与之取得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然而,若选择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则通常并未对住所条件做出严格的限制。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稳定居住状况往往会对取保候审的审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会对取保候审期间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证金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种类有哪些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有两种担保方式:
其一,由被取保候审嫌疑人举荐出合适的人员担任保证人,该保证的职责在于确保被保人在需要时能遵守相关法规及司法要求,无暇缺席和耽误审判过程。
若被保人懈怠理睬,保证人未尽到报告之责,“则依法应对保证人处以相应罚款”。
其二,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在此类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向法院提交一笔相关资金作为保证,且一旦违反了相应规定,这笔保证金将被视为违法所得加以没收,同时,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如责令违法者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是视情况决定继续候审,或者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直到审判结束,甚至对违法者进行逮捕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结案需要办什么手续
针对取保候审的终结期限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且明确的标准可以遵循,因为这主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司法机构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审查以及审判等环节。如果事例的事实清晰明了,证据充足有力,那么就有望能够迅速地进入审判阶段并最终完成结案;然而,若是事例较为复杂,那么所需耗费的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至于相关的手续方面,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同时,如果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也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执行机关将会对该事项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须拥有固定住所。取保候审的决定因素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保证人条件等。法院或检察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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