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没钱交会不会收监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广泛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是寻求保证人担保的前提条件下,有机会待在家中等候法院的审理判决。倘若无法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这并不等同于必定会转入收押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酌情考量被告人的经济能力情况,并可以采取其他可行手法进行保障性措施,例如,要求保证人进行担保等等。
然而,如果被告人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逃避司法机关职能执行的潜在风险,那么仍然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命运。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国家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承担应有以下两项重要职责与义务:
首先,对于被担保之人遵循法律条款行为遵守情况,必须展开全方位的监督工作;
具体包含被保证人未经公安部门正式审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户籍所在市内或县级行政区划。
且在被保证人确因特定缘由需离开原居住地域范围者,应积极、尽责地协助并督促其实施申请程序,以取得相应的公安机构核准许可;
其次,针对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依法召唤时的准时到场工作,以及确保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阻挠证人参与庭审活动中的做证工作,包括防止被保证人进行串供、销毁、篡改相关证据等违法行为。
其次,当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出现或者已经产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应立即向执行公安机关报告;
例如,保证人在有效执行保证责任期间,若发现被保证人试图逃避责任或者存在此类计划,又或是发现被保证人未经授权离开所居住的市内或县级行政区划外出处理事务等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查找是否存在被保证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串供等可能情况,应立即将这些信息源源不断地如实汇报至负责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没开庭怎么判缓刑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执行与否与被告是否能获得缓刑在法律层面上并无必然联系。关于缓刑的裁决,其核心要素关键在于此案件的复杂性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通常而言,法院会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备真诚的悔罪表现,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做出缓刑判决。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担保后,在家中等待法院审理。即使无法支付保证金,也不必然导致收押。这一制度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