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取血样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制度时,通常情况下并不要求提取血液样本,原因在于该程序的主要目标乃是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在非拘禁状态下参与诉讼进程。
然而,在案件侦破的初始阶段,公安部门或许会出于调查工作所需而收集各类生物样本,但此举与取保候审的程序并无直接关联,两者互为独立。取保候审的核心理念在于,通过寻找担保人或者承担保证金责任,以保障犯罪者在出庭受审方面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请务必遵守执行部门批准的规定,以便于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活动。
如果确实存在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需离开指定区域,那么您必须向负责执行这一操作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
在那个关键时刻,负责执行的机构会在您获准离开原居住地之前,首先征求决定予以您取保候审的那一方做出决策的谅解。
(2)当司法部门向您传唤时,请您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取保候审的设定,其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调查、检察起诉与审判过程能够顺利推进。
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您肩负着责任,必须立即响应司法部门的召唤。
(3)请严禁使用任何手段来干扰证人的陈述。
在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您已经丧失了部分行动自由,因此您不能借此机会运用这些自由干涉证人的陈述行为。
例如,对有关证人施加威胁、施行暴力、进行报复或引诱证人作出不实陈述等行为均为禁止事项。
(4)请您不要试图篡改、损毁证据或串通其他同案犯达成攻守同盟。
在您尚未被逮捕的情境下,您不能利用这一便利条件,与其他的同案犯合谋,采取共同的策略,或是隐藏、销毁、伪造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关于取保候审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可能产生的后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首要的是,担保人要严格监督被担保人遵纪守法,如发现被担保人在履行相关法规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必须立即向执法机构进行上报。其次,倘若担保人未能尽到自己的保证义务,那么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再者,如果被担保人在执行期间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而担保人却未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那么担保人也将面临罚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如果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逃逸,而担保人同样未能及时报告,经过调查核实之后,担保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总而言之,作为担保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保证职责,否则将不可避免地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取保候审制度时,通常不要求提取血液样本。此制度的核心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非拘禁状态下参与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血液样本的提取通常涉及更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医学考量,非取保候审制度的直接要求。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包括血液样本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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