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为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后,亦可努力为之争取缓刑。所谓缓刑,即是指对于满足特定条件之罪犯,法院判决并宣告暂不执行原定刑罚,倘若在观望期间表现良好,则先前所判刑罚将予以豁免执行。律师将会综合考虑被告人之具体犯罪情节、归案后之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可能产生之潜在风险等多重因素,依据各类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申辩理由。
然而,缓刑之是否可行仍需由审理此案的法定机构,即法院作出最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可依法行使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策;
若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则需向申请人阐明拒绝原因。
取保候审乃相关机构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短期羁押替代措施。
对于适宜逮捕之人犯而言,只要其存在严重疾病、尚未分娩的孕妇或者仍在哺乳期的婴幼儿,亦或是刑罚较轻者,皆可采纳取保候审之措施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关于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应没收保证金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首先,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违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已交纳保证金的,则应对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进行没收。其次,在决定没收保证金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实过程,并需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再次,对于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本人宣读,同时还需要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公安机关应当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所在单位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所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对于被没收保证金的当事人,若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可在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可争取缓刑。缓刑指暂不执行刑罚,表现好则豁免。律师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风险,提出申辩。但缓刑是否可行,需由法院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