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公安部门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进行审查并决定逮捕的时限通常限定为7个日历日内。但若该事件纷繁复杂,则可考虑将此期限延长至30个自然日。在此期间,检察院有责任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多久能出来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若此期间内,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申请,则需立刻解除其羁押状态。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请求。
如遇特殊情形,经审批可延长至第五个工作日。
具体来说,倘若被怀疑者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则其逮捕期限可顺延至第三十个工作日。
此外,对于流窜犯、多次作案及关系紧密的犯罪组织,在执行逮捕时还可再适当延长一至两个工作日。
如公安机关认为其拘留的嫌疑人必须予以逮捕,应于被拘留人被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这种审查批准期可以延长至第五个工作日。
同样地,对于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逮捕请求提交期限亦可适度延长至第三十个工作日。
而针对人民检察院是否应该批准逮捕的问题,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建议书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获通知之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执行状况及时反馈给人民检察院。
然而,对于某些仍然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且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对于逮捕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期间怀孕了会怎么判
在被要求取保候审的时期内怀孕,正常情况下并不会对最后判定的处理决定造成直接影响,但是或许会在法律量刑以及实质执行方法上造成某些微妙的变动。需要明白的是,怀孕这一生理现象并非是法定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然而,当法庭审判量刑阶段会全面评估各个事例的整体情况,其中包含有罪犯罪行为的本质和严重性、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等。如果最后被判定为受拘役或判刑期在三年以下,并且符合缓期执行条件,那么孕妇的特殊状况可能会成为考量法庭是否决定对她采取缓期执行的一项相关要素。关于刑罚执行部分,针对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子,有暂缓监禁的特权。但是,只要暂缓监禁的情形消除,且该罪犯剩余的刑期尚未满额,则监狱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让其返回牢房继续服刑。
针对刑事案件的独特性,公安部门在刑事拘留后,须在7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审查。复杂案件可延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逮捕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需全面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