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之内,对于被传唤的次数以及每次所持续的时间,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案件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需求存在差异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是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如果认为有必要的话,都有权对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发出传唤通知,要求他们到案接受问询。在执行传唤的时候,必须要确保时间安排得当,不能过度干扰到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等于坐牢
取保候审与入狱服刑并非等同关系。
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事先下令执行的特殊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实际意义上的入狱服刑。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起诉及审判机构在德行犯罪过程中,针对那些已经受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为了防范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通过责令被告提供保释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为之签发具有保释效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被告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出庭的一种刑事法律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传唤逃跑抓到怎么判
若在保证候审期内受传唤逃跑这个问题严重且性质恶化的话,有可能导致其原先获得的保证候审权益被取消,进而变更为强制手段以进行逮捕。犯人在保证候审的任期限内自行出逃也可能会被认为是触犯了脱逃罪行,对此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追责。在对罪犯进行量刑时,法院会全面地考虑到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通常情况下,保证候审期间的逃跑行为会被视作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保证候审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传唤次数和时长无固定规定,因案件和侦查需求而异。公安、检察、法院可视情况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接受问询。执行传唤时需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过度干扰被取保候审人的日常生活秩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