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向债务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持续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或者债务人也可采取各种必要的补救措施来缓解这一状况;又或者在上述两种方法皆无效的情况下,以赔偿因未能完全或不当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债权人带来的经济损失作为替代方案。倘若在债务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或是采取了补救措施之后,债权人仍然遭受到了额外的经济损失,那么债务人就必须对此类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为了追回这些赔偿款项,债权人可以选择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接受调解、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款不还怎么起诉费用是多少
关于财产纠纷案件中,根据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或物品价值,以下为相应的司法费用分段标准:
1.如果在一万元以内,每件案件仲裁费用仅需支付五十元;
2.若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且不超过十万元,则按照百分之二点五的比例缴纳;
3.如索赔金额介于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应按百分之二的比例计算收费;
4.若索赔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应按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缴付仲裁费用;
5.如果索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并小于等于一百万元,那么依比例应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
6.若索赔金额大于一百万元但小于等于两百万元,应按百分之零点九的比例支付仲裁费用;
7.若索赔金额大于两百万元但小于等于五百万元,应依照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计算仲裁费用;
8.若索赔金额大于五百万元并小于等于一千万元,应按照百分之零点七的比例计算收费;
9.若索赔金额高于一千万元但不超过两千万元,应按照百分之零点六的比例支付仲裁费用;
10.最后,当索赔金额超出两千万元时,应依比例缴纳百分之零点五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欠款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当我们面临他人拖欠借款却拒不归还时,最为有效的解决策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尽可能与欠款方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过程,从而去探寻他们未能履行债务义务背后可能存在的缘由,以便寻找契合实际情况的妥协或解决之道。倘若经过前期的耐心沟通仍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则可以进一步考虑借助司法手段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如通过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便压迫欠款方尽快清偿所欠之贷款余额。然而,在此期间我们必须格外关注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务必将所有关于借款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借贷合同、收付款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准备齐全,以便作为后续诉讼的有力支持;其次,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避免因为时效问题而最终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最后,视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务求保证在法院做出公正裁决之后,能够顺利地实现申请执行的目的。除此之外,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协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指导。
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持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均为债权人追回赔偿的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