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有借条无效怎么办
若夫妻间所立借贷合同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其主要原因便在于此行为违犯了现行法律、规章制度中的强制性条款,抑或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产生了冲突。
依据我国于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如借贷合同内容触及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或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则此类借贷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夫妻间所立借贷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若借贷合同内容确属违法或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则此类借贷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告无效,无需继续履行;
其次,若借贷合同内容并不违法且未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发生冲突,然而却由于其他原因而被判定为无效,双方当事人可协商重新订立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
最后,若借贷合同内容合法且未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发生冲突,然而却由于其他原因而被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借贷合同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夫妻之间有个人财产吗
以下财物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单方面拥有物产:
(一)在婚姻缔结前就已经存在的个人物品,即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由于遭受身体伤害而获取的赔偿款项或补偿费用,也须为单独一方的资产;
(三)仅限于在遗嘱文件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落户于一方名下的财产;
(四)专门用于日常生活使用的私人物品;
(五)应被单独划归为一方的其他类型物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药生活补助费等皆属于个人资产的范畴。
然而,婚姻关系的持续并不能使夫或妻任何一方的个人财务转为同谋共享的资产,除非双方签署过特别协议对此进行规定和阐释。
在婚姻状态持续期间,夫妻间所获得的下列各项财物应视为共同资产:
(一)薪资、绩效奖励及各类劳务报酬;
(二)由生产、运营以及投资行为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四)由遗产或赠予协议中所获得的财产,但前提是该协议已经明确指明财产仅归属其中一方;
(五)夫或妻一方将个人财产投入到投资项目中,从而获取的红利;
(六)根据相关政策男女双方可以累积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性和基本养老费用以及破产后的安置补偿款。
双方在婚姻关系保持期间,有权根据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对他们获得的财产以及初次分配时便属于各自的财产作出约定,这些约定对双方都具备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之间有借条怎么打官司
涉及到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合同事例中的争议焦点通常归结于对债务性质以及使用目的的准确界定与评估。首先,需要明确分辨该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享之共有财产生成范围之内的财务资产。若是如此,那么借款的真实意图以及其实施途径就将显得尤为重要了。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对借款合同的形式以及其所包含的条款内容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以确保这些文件具有合法有效性,其中包括确认借款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是否真实可信,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威胁或压迫等不当行为。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借款存在的一方必须承担起举证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借款的实际发生,例如转账记录、提款凭证等等。如果借款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支持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借款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借款并非出于上述原因,而是由单方面决定并实施的,那么它就有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总而言之,这类事例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证据以及事实情况。
夫妻间借贷合同若被司法机关宣告无效,通常是因为其违反了现行法律或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这种合同因缺乏法律认可的基础,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设立任何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