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当事人对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应当负有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即便是债务方并无借据这类直接的书面凭证,但是诸如当事人的声明、证人的证词、电子文件等其他类型的证据同样具备充分的证明力。若债务方因自身原因难以自行搜集上述各类证据,亦可向审判机关申请协助,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查获取。审判机关将会全方位、客观公正地核查所有提供的证据,以还原真实事实,做出准确判断。因此,即便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债务方仍有可能通过其他有效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展开法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处理
若借贷方在尚未具备偿还能力情况下,双方可以共同协议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解决;
倘若在贷款过程中存在担保措施的话,请求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其应尽的担保责任以代为履行债务。
然而若是并未设定担保条款,或者债务人即使做出分期偿付安排却依然难以承受,此种情况下债权方可向裁判机构提出法律诉讼,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
直至法院做出公正裁决之后,依法向该裁决机关申请,执行债务人所有的资产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六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人没有钱还怎么办
当债权人面临债务人无能力偿付债务的困境时,可以采取以下若干策略。首先,建议您与债务人进行深入协商,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步清偿债务。其次,为了能够确保有效追索债权,您需要对债务人的各类财产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例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假如在此过程中发现了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线索,请及时向审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此外,您还有权申请法院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实现对其进行经济活动方面的制约和约束作用,比如限制奢侈品购买等行为。对于那些提供过担保的债务,您同样有权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最后,如果债务人有意逃避债务,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追究其可能涉及到的刑事责任。然而,在实施上述任何行动之前,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须证明主张。无借据时,声明、证词、电子文件等同样有效。债务方难以自行搜集证据,可向审判机关申请协助。法院将全面、公正核查证据,还原事实,确保准确判断。无书面借据,债务方仍可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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