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这项法律条文的涵义是指,当一方当事人预见到自己掌握的证据有可能毁灭、消失或者在日后难以获取时,他们有权在正式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之后,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尤其是在面临紧迫的情形下,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甚至可以在正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因此,在涉及到借款未偿还的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有权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后,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同样,在面临紧急情况时,他们也可以选择在正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先行向相关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至于具体的申请时间,则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自身的判断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二、借钱不还能构成诈骗吗
在此情形下,若无非法占有之意图且未采用虚伪陈述或隐匿真相等手法使对方交付金钱,那么借款人便不至于构成欺诈犯罪。
然而,若借款人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并运用虚假事实或是掩盖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出借款项时,则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涉及到财物价值较大者,甚至可能构成欺诈罪行。
总而言之,如果借款人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或并未采用虚假陈述或隐匿真实情况来获取债权人的资金,则不太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不还起诉后会坐牢吗
在一般的情形下,仅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而产生的纠纷便属民法范围内的案件,这种情况通常并不会招致当事人需要坐牢之风险。
然而,若在借款期间借款人存在施行欺诈行为以获取借款,例如虚构借款目的或出示虚假保证等不当行径时,此类情境可能就会触犯到刑法中的诈骗罪名,从而面临刑事惩罚。
在常规的民间借贷纠纷事例中,一旦提起诉讼,法院将依照已生效的判决要求借款人对此债务进行偿付。
若借款人拒绝执行该判决,那么他有可能会受到司法拘留的制裁。
然而,此举与坐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司法拘留实际上是对阻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一种惩戒性措施。
总而言之,绝大部分的民间借贷纠纷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得到妥善解决,而偿还欠款则是首要的责任所在,真正需要坐牢的情况实属罕见。
当事人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请求法院保全证据。若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当事人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在诉前向相关法院申请保全。借款纠纷中,当事人也可据此申请证据保全。